在自動變速器(11)中具有雙重圓筒狀構件(50),所述雙重圓筒狀構件(50)通過凸緣狀部(50b)使內側圓筒部(50a)與外側圓筒部(50c)形成為一體,且構成第三離合器(C3)的離合器鼓的一部分,該內側圓筒部(50a)構成第四離合器(C4)的活塞(43)進行滑動的第一基底部,外側圓筒部(50c)構成第三離合器(C3)的活塞(33)進行滑動的第二基底部。外側圓筒部(50c)的前端部(50d)延伸設置為貫穿第四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利用彈性擋環(51)限制離合器鼓(42)的外周圓板部(42b)使其不脫離前端部(50d),使外周側圓筒部(50c)對抵接并支撐在解除板(34)上的離合器鼓(42)進行支撐。從而在更靠外的外周側支撐離合器鼓(42),即使受到解除油室(37)的離心油壓也可防止其發生變形。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裝載在車輛等中的多級式的自動變速器,具體涉及一種具有相鄰配置的第一、第二離合器且利用第二離合器的油壓伺服器所產生的油壓等來推壓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的自動變速器。
技術介紹
近年來,從改進車輛的耗油量和排放量的觀點出發,使裝載在車輛上的自動變速器實現例如前進8擋等的多級化,并且,從車輛裝載性的觀點出發,要求多個構成部件例如離合器設置得緊湊。在這樣的要求緊湊化的多級式的自動變速器中,提出了使兩個離合器(尤其是其油壓伺服器)相鄰配置的結構(參照專利文獻I)。所述兩個離合器分別具有由多個板構成的摩擦板和用于可自由推壓地驅動摩擦板的油壓伺服器,這些油壓伺服器分別具有活塞、用于驅動活塞的工作油室和用于對工作油室的離心油壓進行解除的解除油室。專利文獻I JP特開2005-273768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專利技術所要解決的問題這樣,在如所述專利文獻I那樣相鄰配置兩個離合器時,尤其是為了緊湊化,而使一個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60)與另一離合器(C3)的解除油室(70)之間未分離開地配置時,該離合器鼓(60)會從背面側受到另一個離合器(C3)的油壓伺服器所產生的力,尤其是解除油室(70)的離心油壓。另外,尤其在兩個離合器相同地旋轉而相互的離合器鼓不產生相對旋轉的結構中,不需要使這些油壓伺服器的內周部分形成雙重結構,因此,內置的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60 )的凸緣狀部僅定位固定在另一離合器(C3 )的離合器鼓(50 )上,具體而言,在專利文獻I的結構中,如其圖2所示那樣,離合器鼓(60)的根部被焊接在離合器鼓(50)上。但是,因為解除油室的離心油壓對應于離心力而越靠近外周側越強,所以在由上述那樣的結構構成且從背面側受到解除油室的離心油壓的離合器鼓上,有可能出現如下問題,即,尤其在高速旋轉時,外周側從背面側強力推壓活塞側,產生以根部為支點的大的扭矩,從而該離合器鼓尤其是外周側產生例如蝶形彈簧那樣的變形。從耐久性的觀點來看,不優選離合器鼓出現這樣的變形,另外,整個油壓伺服器也發生變形,因而有可能影響摩擦板的姿勢,并對離合器的接合控制的控制精度產生不良影響,還會發生變速沖擊等。當然,為了增大該離合器鼓的強度,也考慮加厚壁厚,但是,這樣使得為了緊湊化而使兩個離合器相鄰配置變得毫無意味。因此,本專利技術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維持第一、第二離合器的相鄰配置而形成的緊湊化特性,同時還能夠防止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變形的自動變速器。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本專利技術為一種自動變速器(I1U2)(例如參照圖1至圖6),具有相鄰配置的第一、第二離合器(C3、C4),所述第一、第二離合器(C3、C4)分別具有:摩擦板(31、41);離合器鼓(32、50、42),其與該摩擦板(31、41)花鍵接合;活塞(33、43),其與該離合器鼓(32、42)之間構成工作油室(36、46);復位彈簧(35、45),其向所述工作油室(36、46)側對該活塞(33、43)施力;解除板(34、44),其配置在所述活塞(33、43)的與所述工作油室(36、46)相反的一側,且構成用于解除作用在該工作油室(36、46)上的離心油壓的解除油室(37、47),并且承受所述復位彈簧(35、45)的反作用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離合器鼓(32、50)內置有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離合器鼓(32、50)具有:圓筒狀的第一基底部(50a),其利用該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的內周側支撐該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圓筒狀的第二基底部(50c),其配置在該第一基底部(50a)的外周側,利用該第二離合器(C3)的解除板(34)的內周側支撐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解除板(34);所述第二基底部(50c)具有前端部(50d),所述前端部(50d)在所述第一離合器的工作油室(46)的外周部分貫穿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并與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交叉,該自動變速器具有限制構件(51),所述限制構件(51)將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 )限制在所述第一離合器(C4 )的離合器鼓(42 )不能夠從貫通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的第二基底部(50c)的前端部(50d)脫離的方向上,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解除板(34)抵接并支撐在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上。具體而言,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3至圖6),所述第一基底部(50a)與所述第二基底部(50c )經由凸緣狀部(50b )而形成為一體。詳細地說,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3),在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的一部分上形成有所述缸部(42i),并且該離合器鼓(42)的內周側被支撐在所述第一基底部(50a)上,通過將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與所述第一、第二基底部(50a、50c)之間密封,而在該離合器鼓(42)與所述凸緣狀部(50b)之間形成與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解除油室(37)連通的油路(d4)。另外,詳細說來,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6),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被分割形成為:鼓構件(42A),其與摩擦板(41)花鍵接合;缸構件(42B),其構成所述工作油室(46)且被該鼓構件(42A)支撐在軸向上;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的鼓構件(42A)經由所述限制構件(51)被所述第二基底部(50c)的支撐,通過將所述缸構件(42B)與所述第一、第二基底部(50a、50c)之間密封,而在該缸構件(42B)與所述凸緣狀部(50b)之間形成與所述第二離合器(C3)的解除油室(37)連通的油路(d4)。進而,詳細地說,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6),所述缸構件(42B)通過沖壓成形而形成有:第一突起部(42g),其向所述活塞(43)側突出;第二突起部(42h),其向所述凸緣狀部(50b)側突出;所述第一、第二突起部(42g、42h)的相位錯開地配置在同一直徑的不同位置上。另外,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3至圖6),所述第二基底部(50c)的前端部(50d)形成為梳齒狀,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離合器鼓(42)形成有多個貫穿孔(42c),所述多個貫穿孔(42c)形成為與所述梳齒狀對應的形狀,且使所述第二基底部(50c)的前端部(50d)貫穿所述多個貫穿孔(42c)。具體而言,本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例如參照圖3至圖6),所述第一離合器(C4)的活塞(43)的外周側前端部(43a)形成為花鍵狀,并且與形成為所述梳齒狀的第二基底部(50c)的前端部(50d)不能相對旋轉地接合。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自動變速器,具有相鄰配置的第一、第二離合器,所述第一、第二離合器分別具有:摩擦板;離合器鼓,其與該摩擦板花鍵接合;活塞,其構成工作油室;復位彈簧,其向所述工作油室側對該活塞施力;解除板,其配置在所述活塞的與所述工作油室相反的一側,且構成用于解除作用在該工作油室上的離心油壓的解除油室,并且承受所述復位彈簧的反作用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內置有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并且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和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不產生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自動變速器,具有相鄰配置的第一、第二離合器,所述第一、第二離合器分別具有:摩擦板;離合器鼓,其與該摩擦板花鍵接合;活塞,其構成工作油室;復位彈簧,其向所述工作油室側對該活塞施力;解除板,其配置在所述活塞的與所述工作油室相反的一側,且構成用于解除作用在該工作油室上的離心油壓的解除油室,并且承受所述復位彈簧的反作用力;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內置有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并且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和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不產生相對旋轉地相同旋轉,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具有:第一基底部,其支撐所述第一離合器的活塞的內周側;第二基底部,其配置在第一離合器的工作油室的外周側,利用該第二離合器的解除板的內周側支撐所述第二離合器的解除板;該自動變速器具有限制構件,所述限制構件將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限制在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不能夠從第二基底部脫離的方向上,所述第二離合器的解除板抵接在所述第一離合器的離合器鼓上。
【技術特征摘要】
2008.08.22 JP 2008-2146941.一種自動變速器,具有相鄰配置的第一、第二離合器,所述第一、第二離合器分別具有:摩擦板;離合器鼓,其與該摩擦板花鍵接合;活塞,其構成工作油室;復位彈簧,其向所述工作油室側對該活塞施力;解除板,其配置在所述活塞的與所述工作油室相反的一側,且構成用于解除作用在該工作油室上的離心油壓的解除油室,并且承受所述復位彈簧的反作用力;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離合器的離合器鼓內置有所述第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鬼頭昌士,西田正明,加藤博,德永憲洋,
申請(專利權)人:愛信艾達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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