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發明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包括:透鏡,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配置于所述透鏡的焦點上;反射體,配置于所述遮光罩的后方;以及第1光源,向所述反射體提供光。該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能夠拓寬水平方向的對光幅度。并且,該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能夠使光直射。而且,該車輛用燈由于第2光源向透鏡的上部和下部延長的導光部提供光,能夠執行示位功能。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車輛用燈。
技術介紹
一般而言,車輛具有照明功能,以便在夜間行駛時能夠看清行駛方向的事物,還具有用于向其他車輛或道路其他使用者告知自己車輛行駛狀態的燈光裝置。大燈(headlamp)還稱為前照燈,作為發揮照亮車輛行進的前方道路的功能的照明燈,需要有能夠在夜間確認前方100米(m)距離內道路上障礙物的亮度。就大燈的規格而言,各國紛紛設定了不同的標準,特別是根據右側通行左側駕駛還是左側通行右側駕駛,大燈光線的照射方向進行了不同設定。 車輛用大燈一般用于看清對象物的目的的照明功能和用于向其他車輛或道路其他使用者告知自己車輛行駛狀態的目的的指示、信號、警告功能及裝飾功能等。大燈使用燈泡(Bulb)作為光源,但由于燈泡使用壽命短、耐沖擊性低,因此,最近趨于使用高亮度發光二極管(LED:Light Emitting Diode)或有機發光二極管(0LED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作為光源。
技術實現思路
技術問題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提供一種對光幅度進行改善的車輛用燈。技術方案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包括透鏡,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配置于所述透鏡的焦點上;反射體,配置于所述遮光罩的后方;以及第I光源,向所述反射體提供光。技術效果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能夠拓寬水平方向的對光幅度。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其透鏡的前面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能夠使光直射。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由于第2光源向通過透鏡的上部和下部延長而形成的導光部提供光,能夠執行示位(position)功能。附圖說明圖I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結構的剖面圖;圖2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結構的立體圖;圖3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前面的正視圖;圖4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俯視圖5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側視圖。附圖標記說明110:透鏡120 :反射體130 :第I光源 140 :遮光罩150:第 2 光源具體實施例方式參照附圖,說明根據本專利技術一個實施例的車輛用燈。在此過程中,附圖中顯示的線條的厚度或結構要素的大小等,為了說明上的明確性和便利而可能會夸張地顯示。另外,后述的術語作為考慮到在本專利技術中的功能而定義的術語,可能會因用戶、操作者的意圖或慣 例而異。因此,對于這種術語的定義應當基于本說明書全文的內容加以確定。圖I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的結構的剖面圖,圖2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的結構的立體圖。如圖I及圖2所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100包括透鏡110,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140,配置于所述透鏡110的焦點上;反射體120,配置于所述遮光罩140的后方;以及第I光源130,向所述反射體120提供光。透鏡110可以配置于車輛用燈100的前方。透鏡110可以將其焦點置于后方。遮光罩14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的焦點上。反射體12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后方的遮光罩140的外邊。透鏡110可以形成有接受光的面和射出光的面。透鏡110透鏡110中射出光的面的水平方向剖面可以具有圓形形狀。并且,透鏡110中射出光的面的豎直方向剖面可以具有非球面形狀。透鏡110可以由諸如玻璃或塑料的透明光學材料形成,但并非限定于此。圖3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前面的正視圖。如圖3所示,透鏡110在水平方向上為圓形結構,并且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的形狀,因此,當從前方觀察時,其可以是近于十字形的形狀。透鏡110的上部和下部的預定區域延長,可以形成導光部112。圖4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俯視圖,圖5為顯示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車輛用燈的出光結構的側視圖。如圖4所示,透鏡110由于其前面水平方向的剖面以圓形形成,能夠拓寬向車輛用燈100外部發散的光的對光幅度。如圖5所示,透鏡110由于在其前面的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使光向車輛用燈100前方直射。透鏡110的上部和下部可以形成有對光進行引導的導光部112。透鏡110可以通過其上部和下部的預定區域長長地延長,而形成導光部112。第2光源15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的導光部112的末端。透鏡110可以通過導光部112的末端,接受第2光源150射出的光。透鏡110可以通過導光部112將光接受至透鏡110的主體。導光部112可以由透鏡110的上部和下部的預定區域延長形成。導光部112的剖面可以呈拋物線形狀。導光部112可以由諸如玻璃或塑料的透明的光學材料形成,但并非限定于該物質。導光部112可以接受第2光源150提供的光。在導光部112中與透鏡110的焦點相向的一面可以形成有凸凹。并且,導光部112的拋物面的外部表面可以是光滑的。導光部112可以在其內部引起光的全反射。導光部112可以把從第2光源150接受的光傳遞給透鏡110的主體。導光部112可以使光在其內部出現亂反射。導光部112可以使光在其內部出現亂反射,因而在外部可以使其他車輛的駕駛員能夠判別本車輛的位置。反射體120可以配置于透鏡110的后方。反射體120可以配置于車輛用燈100的后方。反射體120的剖面可以呈拋物線形狀。反射體120可以形成拋物面。反射體120的拋物面的內部可以與透鏡110的背面相向。反射體120的拋物面內部可以向透鏡110焦點方向配置。反射體120可以與第I光源130相鄰。反射體120的拋物面的內部可以與第I光源130的發光面相向。反射體120可以形成拋物面。反射體120在從側面觀察時,可以具有近似扇形的形狀,但并非限定于此。反射體120可以具有由球被分割的形狀,但為了向透鏡110的焦點 提供光,其曲率可以存在變化,但并非限定于此。在反射體120的拋物面的內部可以涂布有高反射度的物質,或其主體本身可以由高反射度的物質形成,但并非限定于此。反射體120可以反射從第I光源130提供的光。反射體120可以使從第I光源130射出的光向拋物面的內側面反射。反射體120通過反射第I光源130提供的光,可以使該光經過透鏡110的焦點。反射體120通過利用拋物面的曲率,使由第I光源130提供的光集中于希望的位置。第I光源130可以與反射體120相鄰。第I光源130可以向反射體120的拋物面的內部提供光。第I光源130發散光的發光面可以與反射體120的拋物面相向。第2光源150可以與透鏡110的導光部112相鄰。第2光源可以配置于透鏡110的導光部112的末端。第2光源150發光面可以與透鏡110的導光部112的末端相向。第2光源150可以向導光部112提供光。第I光源130及第2光源150可以是包括發光二極管(LED :Light EmittingDiode;未圖示)的套裝發光元件。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 ;未圖示)可以利用化合物半導體的特性,使電信號轉換成紅外線、可見光線或其他光的形狀。發光二極管(未圖示)可以與套裝發光元件(未圖示)的引線框(未圖示)電氣連接。發光二極管(未圖示)可以由發光結構物(未圖示)在支撐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車輛用燈,其特征在于,包括:透鏡,其前面在水平方向上具有圓形形狀并在豎直方向上具有非球面形狀;遮光罩,配置于所述透鏡的焦點上;反射體,配置于所述遮光罩的后方;以及第1光源,向所述反射體提供光。
【技術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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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安有根,
申請(專利權)人:現代摩比斯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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