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的發射的方法(200),其中所述車輛具有交通標志識別裝置。所述方法(200)具有從通向交通標志識別裝置的接口接收(210)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步驟。在此,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表示在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中所識別的交通標志。所述方法(200)還具有根據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調節(220)用于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變化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的步驟。所述方法(200)最后具有使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的變化延遲(230)所調節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的步驟,以便控制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用于控制車輛的大燈的光發射的方法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大燈的光發射的方法,一種被構造用于實施這種方法的步驟的設備以及一種具有程序代碼的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程序代碼存儲在機器可讀的載體上,用于當在設備上執行程序時實施這種方法。
技術介紹
在車輛中借助于已知的遠光燈輔助裝置進行燈光控制時,使用去抖動時間(Entprellzeit)或者去抖動距離(Entprell-Strecken),以便例如使開啟遠光延遲。在此,通常在遠光燈輔助裝置中設置一定的去抖動時間或者去抖動距離,以便例如在彎道后面消失的車輛在重新出現時不眩目(blenden)。通常在所有遠光燈輔助裝置中需要去抖動。DE102008053945A1描述了一種用于車輛的大燈裝置,其中大燈的發光軸線可以側向擺動,以便改變大燈的共同輻射特性。
技術實現思路
在所述背景下,通過本專利技術提出根據獨立權利要求和并列權利要求的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大燈(Scheinwerfer)的光發射的方法、一種被構造用于實施這種方法的步驟的設備以及一種具有程序代碼的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程序代碼存儲在機器可讀的載體上,用于當在設備上執行程序時實施這種方法。有利的構型由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和以下描述得出。本專利技術實現一種用于控制車輛的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的方法,其中所述車輛具有交通標志識別裝置,其中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驟:從通向交通標志識別裝置的接口接收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其中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表示在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中所識別的交通標志;根據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調節用于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變化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及使所述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的變化延遲所調節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便控制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車輛可以是機動車,尤其是與道路有關的機動車,例如轎車、載重車輛、用于人員運輸的車輛或者其他商用車輛。至少一個大燈例如可以是車輛的前大燈。大燈的光發射在此可以是可分級地或無級地變化的。在此可以在大燈的輻射特性方面改變大燈的光發射。輻射特性可以具有亮度、照明角和/或類似輻射特性。例如,第一輻射特性可以相應于大燈的比第二輻射特性更小的照明強度或者照明距離。在此可以將大燈的光發射從第一輻射特性改變為第二輻射特性或者從第二輻射特性改變為第一輻射特性。例如,第一輻射特性可以相應于或類似于近光等等,而第二輻射特性可以相應于或類似于遠光等等。交通標志識別裝置可以具有指向車輛的向前行駛方向的攝像機、圖像處理裝置和/或類似裝置。交通標志識別裝置產生交通標志識別信號。交通標示識別信號說明:在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中由交通標志識別裝置識別到哪個交通標志。在此,交通標志識別信號例如可以表示交通標志的類型和所涉及的確切的交通標志。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可以唯一表示交通標志。交通標志可以是交通標牌、光信號設備和/或道路標記,但也可以是道路照明裝置或引導桿(Leitpfosten)。交通標牌可以包含禁止標牌、交通示意牌、警告牌、方向牌、位置牌等等。在此,交通標志的輪廓線、符號和/或字符可以被識別并且可以表示在交通標志識別信號中。去抖動時間表示遲滯的形式。去抖動時間在此例如可以理解為在大燈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變化時的延遲時間。在此,在調節的步驟中可以在之前調節的值或預給定值方面縮短或延長去抖動時間。去抖動距離可以理解為與速度相關的去抖動時間。例如,在車輛靜止時,去抖動時間可以任意長。因此,去抖動距離尤其可以理解為直至大燈切換到另一輻射特性應行駛的等待距離,因此,但在考慮車輛的當前運動的情況下,去抖動距離與去抖動時間類似。本專利技術此外還實現一種設備,所述設備被構造用于實施或實現根據本專利技術的方法的步驟。尤其是,所述設備具有被構造用于執行所述方法的各步驟的裝置。通過本專利技術的設備形式的實施變型方案也可以快速且有效地解決本專利技術所基于的任務。設備在此可以理解為處理傳感器信號和據此輸出控制信號的電設備或者控制設備。所述設備可以具有硬件構造的和/或軟件構造的接口。在硬件構造時,接口例如可以是所謂的系統ASIC的一部分,其包含所述設備的各種不同的功能。但也可能的是,接口是單獨的集成電路或者至少部分地由分立的部件組成。在軟件構造時,接口可以是例如在微控制器上與其他軟件模塊共存的軟件模塊。具有程序代碼的計算機程序產品也是有利的,所述程序代碼可以存儲在機器可讀的載體——如半導體存儲器、硬盤存儲器或光學存儲器上,并且用于當在設備上執行所述程序時實施根據以上描述的實施方式之一的方法。本專利技術基于如下認知:在控制車輛的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時可以改進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的變化,其方式是,根據交通標志調節待用于所述變化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因此,使用交通標志識別來調節至少一個大燈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隨后可以基于所調節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有利地控制至少一個大燈的光發射。本專利技術的優點在于,可以由所識別的交通標志可靠地并且更準確地推導出道路狀況或者道路走向,因為道路工程規定導致統一的標牌。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在此例如用作開啟遠光前的等待時間或等待距離并且因此用作相對于其他車輛的預防性的眩目避免。此外,也可以避免光發射的過于頻繁的變化,例如過于頻繁的開啟遠光和關閉遠光(Abblenden)。因此,對于車輛的駕駛員而言也降低光發射的頻繁變化的干擾性影響,因此提高行駛安全性。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在此可以在包含交通標志識別的情況下實現視野與預防性的眩目避免之間的有利折衷。也可以設有分析處理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步驟,以便確定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所述至少一個特性例如可以具有道路走向的坡度(Neigung)或者者斜率(Steigung)、至少一個彎道的出現等等。在分析處理的步驟中,可以分析、解釋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等等。例如,可以在參考表中存儲信號變化過程和特性。隨后可以將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信號變化過程與參考信號變化過程進行比較,以便辨識正確的特性。所述實施方式提供如下優點:可以利用對光發射控制具有較大影響并且因此具有較大有效性和相關性的道路走向特性。在此,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可以具有取決于道路走向的視野和/或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設計速度。道路的設計根據按照所謂的設計速度的道路設施的準則進行。通過設計速度影響整個系列的道路設計規劃參數。例如包括彎道最小半徑、回旋曲線參數、直道的最大長度、最大縱向坡度、坡頂與坡底最小半徑和橫向坡度。所有這些參數對于當前道路走向中的能見度或者視野是重要的。如果當前道路走向的設計速度因此已知,則可以推斷出車輛前方的能見度或者視野。所述實施方式提供如下優點:在有效的、可靠的和前瞻性的基礎上進行光發射的控制。此外,還可以設有基于車輛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將一個調節值分配給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步驟。在此,在調節的步驟中,可以根據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和根據分配給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調節值調節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在調節的步驟中調節值可以根據在分析處理的步驟中確定的道路走向特性引起去抖動時間的縮短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用于控制車輛(100)的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的方法(200),其中,所述車輛(100)具有交通標志識別裝置(110),其中,所述方法(200)具有以下步驟:從通向所述交通標志識別裝置(110)的接口接收(210)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其中,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表示在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中所識別的交通標志;根據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調節(220)用于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變化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及使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的變化延遲(230)所調節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便控制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
【技術特征摘要】
2011.08.23 DE 102011081380.21.用于控制車輛(100)的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的方法(200),其中,所述車輛(100)具有交通標志識別裝置(110),其中,所述方法(200)具有以下步驟:從通向所述交通標志識別裝置(110)的接口接收(210)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其中,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表示在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中所識別的交通標志;根據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調節(220)用于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在第一輻射特性與第二輻射特性之間變化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及使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的變化延遲(230)所調節的去抖動時間和/或去抖動距離,以便控制所述至少一個大燈(190)的光發射。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分析處理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步驟,以便確定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200),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具有取決于于道路走向的視野和/或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設計速度。4.根據權利要求2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200),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基于所述車輛(100)當前行駛的道路走向的至少一個特性將一個調節值分配給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步驟,其中,在所述調節(220)的步驟中,能夠根據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和根據分配給所述至少一個交通標志識別信號的調節值來調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福爾廷,
申請(專利權)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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