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船舶,尤其涉及一種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和船舶。
技術介紹
1、船舶在海上航行過程中,為保證航行的安全,按海上避碰規則要求,船舶必須配備桅墻聲光信號設備系統。其中聲信號主要有號笛、號鐘和號鑼,主要用途有通信聯絡、大霧天氣航行警示、緊急情況告警等。光信號主要有桅燈、舷燈、錨燈和尾燈等,主要用途一般有航行識別、警示作用等。針對聲光信號的配置和布置有具體明確的要求,當船舶不小于50米時,需要配備2盞桅燈,桅燈需要布置在船中心線上,船的最大船寬處左右舷布置舷燈,艉部布置尾燈,另外在上層建筑頂部雷達桅上布置有各種環照燈,控制環照燈的開關來顯示船舶的各種狀態,如擱淺、操作能力受限等。這些信號燈的主要用途是在夜間航行時,能顯示船舶的主尺度、外形等,用來提醒告知其它過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普通傳統的船型可以按上述規則去配備和布置,而特殊的船型如四島式的半潛船和一些邊島式的特種船舶,由于上層建筑沒有布置在船體中心線上,而無法滿足布置要求。
2、因上述的特殊船型,上層建筑布置在船舶的舷側,中間和另一舷為裝貨甲板,用于裝貨或其它特殊用途,導致前桅燈、后桅燈、首錨燈、尾錨燈、尾燈及各類環照燈等無法布置在船中線處,導致船舶的在夜間航行的安全性受到較大的影響。
3、因此,需要一種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和船舶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和船舶,能夠有效顯示船舶的外形主尺寸,保證夜間航
2、為達此目的,本專利技術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3、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4、在船舶的工作區建筑頂部布置前桅桿,在所述前桅桿上布置前桅燈;在所述船舶的生活區建筑頂部布置后桅桿,在所述后桅桿上布置后桅燈;
5、于船體的左舷側外板處和右舷側外板處布置多個輪廓燈,多個所述輪廓燈沿船艏至船艉的方向間隔布置;
6、于所述船體的左舷側外板處布置左舷燈,于所述船體的右舷側外板處布置右舷燈,所述左舷燈和所述右舷燈位于所述船體的最寬處;
7、在所述船體的艉部布置尾燈。
8、進一步地,在所述生活區建筑的前側、后側和朝向船體中線的一側對應布置第一探照燈、第二探照燈和第三探照燈。
9、進一步地,在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和所述第三探照燈處對應布置第一備用探照燈、第二備用探照燈和第三備用探照燈。
10、進一步地,所述工作區建筑背離所述生活區建筑的一側設置第四探照燈。
11、進一步地,在所述第四探照燈處設置第四備用探照燈。
12、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所述第三探照燈和所述第四探照燈的安裝高度和安裝角度,根據所述生活區建筑和所述工作區建筑的外形尺寸來確定。
13、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所述第三探照燈和所述第四探照燈的控制開關均設置在船舶的駕駛室航行燈控制面板上。
14、進一步地,所述前桅燈、所述后桅燈、所述輪廓燈、所述左舷燈和所述右舷燈的控制開關均設置在船舶的駕駛室航行燈控制面板上。
15、進一步地,所述尾燈具有第一布置位和第二布置位,所述第一布置位位于所述船艉的中心線處,所述第二布置位位于所述船艉的一側。
16、船舶,包括船體和燈光信號設備,所述燈光信號設備采用如上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進行布置。
17、本專利技術的有益效果:
18、本專利技術所提供的一種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在船舶的工作區建筑頂部布置前桅桿,在前桅桿上布置前桅燈;在船舶的生活區建筑頂部布置后桅桿,在后桅桿上布置后桅燈。于船體的左舷側外板處和右舷側外板處布置多個輪廓燈,多個輪廓燈沿船艏至船艉的方向間隔布置。于船體的左舷側外板處布置左舷燈,于船體的右舷側外板處布置右舷燈,左舷燈和右舷燈位于船體的最寬處。在船體的艉部布置尾燈。通過布置前桅燈和后桅燈,能夠顯示船體的高度;布置在船體左舷側和右舷側的輪廓燈能夠顯示船體的輪廓,從而顯示出船體的整個外形。布置在船體上的左舷燈和右舷燈能夠顯示船體的最大寬度;船體尾部的尾燈能夠顯示船體的艉部。通過上述方式,能夠顯示船體的高度、整體輪廓以及船體的寬度,保證夜間航行的安全。
19、本專利技術所提供的一種船舶,包括船體和燈光信號設備,燈光信號設備采用如上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進行布置,能夠有效顯示船舶的外形主尺寸,保證夜間航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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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生活區建筑(4)的前側、后側和朝向船體(1)中線的一側對應布置第一探照燈、第二探照燈(6)和第三探照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6)和所述第三探照燈處對應布置第一備用探照燈、第二備用探照燈和第三備用探照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區建筑(2)背離所述生活區建筑(4)的一側設置第四探照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探照燈處設置第四備用探照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6)、所述第三探照燈和所述第四探照燈的安裝高度和安裝角度,根據所述生活區建筑(4)和所述工作區建筑(2)的外形尺寸來確定。
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桅燈(31)、所述后桅燈(51)、所述輪廓燈(11)、所述左舷燈(8)和所述右舷燈(9)的控制開關均設置在船舶的駕駛室航行燈控制面板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燈(7)具有第一布置位(71)和第二布置位(72),所述第一布置位(71)位于所述船艉的中心線處,所述第二布置位(72)位于所述船艉的一側。
10.船舶,其特征在于,包括船體(1)和燈光信號設備,所述燈光信號設備采用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進行布置。
...【技術特征摘要】
1.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生活區建筑(4)的前側、后側和朝向船體(1)中線的一側對應布置第一探照燈、第二探照燈(6)和第三探照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6)和所述第三探照燈處對應布置第一備用探照燈、第二備用探照燈和第三備用探照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區建筑(2)背離所述生活區建筑(4)的一側設置第四探照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四探照燈處設置第四備用探照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邊島式上層建筑船型信號設備布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照燈、所述第二探照燈(6)、所述第三探照燈和所述第四探照燈的安裝高度...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徐進初,劉正亮,蔣勝,
申請(專利權)人:中船黃埔文沖船舶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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