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提供一種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使得對設在后擋泥板上方的后組合燈的燈泡維護變得容易。后擋泥板(6)在后端部具備后組合燈(8),在其下方具有下垂部(7),從后組合燈(8)至下垂部形成有維護用開口(25),通過維護用蓋(15)進行開閉。在下垂部設有維護用凹部(27),該維護用凹部構成維護用開口(25)的一部分并向前方凹入,在上方與設在后組合燈(8)內側的維護用空間(32)相通。當卸下維護用蓋時,將手(60)從車身后方伸入到維護用開口,進而將手臂伸入到維護用凹部并向斜上方伸進,使手進入到維護用空間,彎曲手腕(61)而旋轉燈座(22b),由此進行燈泡更換。此時,手腕的彎曲角度變小,作業變得容易。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機動ニ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特別是涉及使尾燈等的燈泡維護容易的結構。
技術介紹
存在有下述這樣的結構在機動ニ輪車的后擋泥板后端部設有尾燈,在處于后輪上方的后擋泥板的底部設有通過維護用蓋進行開閉的維護用開ロ。根據該結構,在進行尾燈的燈泡維護時,首先將維護用蓋卸下,將前臂相對于上臂彎曲成大致直角,將前臂從后輪附近向上方伸出,使手進入到維護用開ロ,進而,在此將手腕彎曲成大致直角以抓住燈泡進行更換作業。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0-215215號公報在上述現有技術的情況下,在維護尾燈的燈泡時,使手臂從下方的維護用開ロ進入以進行作業,但由于維護用開ロ設置于比在后擋泥板的后端部向后輪的后方垂下的下垂部靠前方的后輪附近,作業員需要從后輪附近將手臂插入以進行作業,從而存在下述這樣的課題后輪成為障礙而難以進行作業;和手腕的彎曲變大而難以進行作業。為了解決該課題,可以考慮將維護用開ロ設在后擋泥板的后方,從而能夠不受后輪限制地從車身后方位置將手插入而進行作業。可是,如果僅單純將維護用開ロ配置于后擋泥板后方,則在將手臂從后方插入吋,為了卸下燈泡需要使手腕大幅彎曲,在操作性上存在問題。并且,如果為了確保維護用開ロ的空間而將尾燈向后方偏移地安裝,則可能會使車身不必要地大型化,導致重量増加,并且,很可能對外觀也產生影響。
技術實現思路
因此,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機動ニ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其中,在后擋泥板的向下方垂下的下垂部的后方,通過在尾燈的下方的后擋泥板形成凹部,并且,設置覆蓋凹部和尾燈燈泡的空間的能夠裝卸的罩,由此,可以避免使尾燈不必要地大型化,而且,在進行該燈泡更換作業時,能夠使手臂進入所述凹部,從而能夠減小手臂在作業時的彎曲角度。用于解決上述課題的技術方案I所述的專利技術為ー種機動ニ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其具備后罩,其配置在后輪的上方;燈,其配置于該后罩的后部,對后方進行照射;后擋泥板,其配置于該燈的下方,在該后擋泥板的后端部具備向下方垂下的下垂部;維護用空間,為了維護所述燈的燈泡,該維護用空間配置于所述燈的前方;以及維護用蓋,其以能夠開閉自如的方式關閉維護用開ロ,所述維護用開ロ將該維護用空間和外部連通,所述機動ニ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的特征在于,在所述下垂部的后表面側設有維護用凹部,所述維護用凹部形成為向前方凹入并與所述維護用空間相連,利用該所述維護用蓋以能夠裝卸自如的方式從后方封閉該維護用凹部。技術方案2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 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I中,在側視觀察時,所述維護用凹部形成于所述下垂部的側壁所設的范圍內。技術方案3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I或2中,設置于所述燈的燈泡以安裝軸線的所述維護用空間側朝向下方的方式傾斜地安裝。技術方案4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3中,所述燈具備配置于中央的制動燈;和配置在該制動燈的左右的方向指示燈,與所述方向指示燈的燈泡對應的安裝軸線比與所述制動燈的燈泡對應的安裝軸線傾斜得大。技術方案5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3或4中,所述燈具備配置于中央的制動燈;和方向指示燈,所述方向指示燈配置在該制動燈的左右,并且所述方向指示燈比所述制動燈的下端部向下方延伸,所述維護用蓋配置于被夾在所述左右的方向指示燈之間的位置。技術方案6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5中,所述方向指示燈的燈泡配置成,所述方向指示燈的燈泡的安裝軸線朝向車身的左右方向,并且,所述方向指示燈的燈泡的安裝軸線的面對所述維護用空間的ー側指向車寬方向中央側。技術方案7所述的專利技術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I 6的任意ー項中,在所述下垂部的位于所述維護用蓋下方的位置支承有牌照,并且,在所述維護用蓋安裝有用于照亮所述牌照的牌照燈。根據技術方案I的專利技術,由于在后擋泥板的下垂部后表面設有維護用凹部,因此作業員能夠從下垂部的后下方將手臂斜著伸入維護用凹部,從而將手插入維護用空間內,因此,在燈泡更換時無需將手腕大幅彎曲,提高了操作性。另外,作業員能夠從位于車身后方的下垂部后方將手插入,因此,后輪等不會成為障礙,從而使得作業變得容易。并且,由于確保了用于供作業員的手進入的空間,從而無需使燈火器不必要地大型化,因此,能夠使車輛小型并輕量。根據技術方案2的專利技術,側視觀察時,維護用凹部被下垂部的側壁覆蓋,并且后方被維護用蓋覆蓋,因此能夠良好地保持外觀性。根據技術方案3的專利技術,以使燈泡的安裝軸線的維護用空間側朝向下方傾斜的狀態將燈泡安裝于燈,因此,在作業員將手臂從下垂部的后下方伸入進行作業的情況下,能夠緩和手腕的角度,提高操作性。根據技術方案4的專利技術,通過將方向指示燈的燈泡向左右偏移地配置,因此,每當作業員的手腕的彎曲角度變得較大時,由于使方向指示燈的燈泡的安裝軸線的傾斜角度比制動燈的傾斜角度以更大的角度傾斜,因此,能夠進ー步減小手腕在燈泡更換時的彎曲角度,從而提高方向指示燈的燈泡的維護性。根據技術方案5的專利技術,通過將維護用蓋配置成被夾在左右的方向指示燈之間,能夠將維護用蓋設定得較小,并且,能夠縮小從維護用蓋至制動燈和左右的方向指示燈的距離,使得各個燈的燈泡更換變得容易。根據技術方案6的專利技術,由于將方向指示燈的燈泡的安裝軸線配置成朝向車身的左右方向,并且使面對維護用空間的ー側指向車寬方向中央側,因此,易于捏住燈泡,維護作業變得容易。根據技術方案7的專利技術,由于將牌照配置于維護用蓋的下方,并將對該牌照進行照明的牌照燈與維護用蓋設置成一體,因此,如果在尾燈等的維護時卸下維護用蓋,則牌照燈與維護用蓋一同被卸下,并與維護用蓋成為一體。因此,不再需要另行設置用干支承拆卸下的牌照燈的支承部。另外,在卸下維護用蓋的維護時,牌照不會成為障礙,從而使維護作業變得容易。并且,由于能夠在不受牌照燈的位置限制的情況下設置維護用開ロ,因此,容易采用較大的維護用開ロ,使燈泡更換等的維護變得容易。附圖說明圖1是實施方式的小型摩托車型車輛的左側視圖。圖2是將圖1中的后座附近部放大的圖。圖3是與圖2相同的部位的側剖視圖。圖4是圖3中的車輛后部的放大圖。圖5是與圖2的5-5線相當的剖視圖。圖6是與圖2的6-6線相當的剖視圖。圖7是車輛后部的后視圖。圖8是車輛后部的立體圖(將維護用蓋卸下的狀態)。圖9是車輛后部的側剖視圖(將維護用蓋卸下的狀態)。圖10是后擋泥板與后組合燈的小組合體的側視圖。圖11是上述小組合體的前視圖。圖12是上述小組合體的側剖視圖。標號說明2 :后輪;6 :后擋泥板;8 :后組合燈;15 :維護用蓋;20 :后部單兀;21 :方向指不燈;21a :燈泡;22 :制動燈;22a :燈泡;23 :尾燈;23a :燈泡;25 :維護用開ロ ;27 :維護用凹部;30 :殼體;32 :維護用空間;60 :手。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對將本申請專利技術應用于小型摩托車型車輛的一個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圖1是小型摩托車型車輛的左側視圖,該車輛在前輪I與后輪2之間具備低底板式地板3。在低底板式地板3的后部上方配置有座椅4。座椅4為一體地具有前座4a和后座4b的串列座椅,后座4b向后方伸出至后輪2的上方,下方被后罩5覆蓋。標號6是后擋泥板,標號7是形成后擋泥板6的后端部的下垂部,標號8是后組合燈,標號9是收納箱,標號10是燃料箱,標號11是后座4b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所述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具備:后罩(5),其配置于后輪(2)的上方;燈(8),其配置于該后罩(5)的后部,并且對后方進行照射;后擋泥板(6),其配置于該燈(8)的下方,在該后擋泥板(6)的后端部具備向下方下垂的下垂部(7);維護用空間(32),為了維護所述燈(8)的燈泡,該維護用空間(32)配置于所述燈(8)的前方;以及維護用蓋(15),其以能夠開閉自如的方式關閉維護用開口(25),所述維護用開口(25)將該維護用空間(32)和外部連通,所述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的特征在于,在所述下垂部(7)的后表面側設有維護用凹部(27),所述維護用凹部(27)形成為向前方凹入并與所述維護用空間(32)相連,利用所述維護用蓋(15)以能夠裝卸自如的方式從后方封閉該維護用凹部(27)。
【技術特征摘要】
2011.09.29 JP 2011-2157491.一種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 所述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具備 后罩(5),其配置于后輪(2)的上方; 燈(8),其配置于該后罩(5)的后部,并且對后方進行照射; 后擋泥板(6),其配置于該燈(8)的下方,在該后擋泥板(6)的后端部具備向下方下垂的下垂部(7); 維護用空間(32 ),為了維護所述燈(8 )的燈泡,該維護用空間(32 )配置于所述燈(8 )的前方;以及 維護用蓋(15),其以能夠開閉自如的方式關閉維護用開口(25),所述維護用開口(25)將該維護用空間(32)和外部連通, 所述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的特征在于, 在所述下垂部(7)的后表面側設有維護用凹部(27),所述維護用凹部(27)形成為向前方凹入并與所述維護用空間(32)相連, 利用所述維護用蓋(15)以能夠裝卸自如的方式從后方封閉該維護用凹部(27)。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在側視觀察時,所述維護用凹部(27)形成于所述下垂部(7)的側壁(7b)所設的范圍內。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后部燈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設置于所述燈(8)的燈泡(21a、22a、23a)以安裝軸線(L1、L2、L3)的所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扇谷寬一郎,瀧澤浩太,
申請(專利權)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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