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提供一種車架及車輛。車架包括:車架本體;踏板組件,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上,且至少一部分所述踏板組件位于所述車架本體的下方;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和/或所述踏板組件上,且所述緩沖結構的最低位置低于所述車架本體和所述踏板組件。緩沖結構位于車架最低端,且位于車架最前端或最后端,從而在車架前傾或后傾碰撞地面時,緩沖結構能夠吸收撞擊力,起到緩沖作用,提升車架的安全性能,從一定程度上保護車輛以及用戶安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車架及車輛
本申請涉及行駛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架及車輛。
技術介紹
卡丁車、體感車以及漂移車均是用于娛樂的小型車輛,可用于個人騎行射擊玩樂和商業射擊對戰娛樂運營等。相關技術中,漂移車在行駛過程中,用戶操控漂移車剎車或者用戶上車過程中,由于受力作用可能導致漂移車前傾撞擊地面,從而影響用戶以及漂移車的安全。
技術實現思路
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架及車輛,以解決如何提升車架的安全性能的技術問題。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申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車架,包括:車架本體;踏板組件,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上,且至少一部分所述踏板組件位于所述車架本體的下方;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和/或所述踏板組件上,且所述緩沖結構的最低位置低于所述車架本體和所述踏板組件。進一步地,所述車架本體包括主梁體,所述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主梁體的前端并與所述主梁體固定連接,所述緩沖結構至少部分向前凸出于所述主梁體和所述踏板組件。進一步地,所述緩沖結構包括:固定件,與所述主梁體固定連接;緩沖件,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前端并與所述固定件連接,所述緩沖件向前凸出于所述主梁體和所述踏板組件。進一步地,所述緩沖件包括:柔性體,所述柔性體具有第一卡接結構;所述固定件具有用于與所述第一卡接結構配合以形成固定連接的第二卡接結構。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柔性體的相對兩端上的凹槽,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相對兩端上的凸起;或,所述第一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柔性體的相對兩端上的凸起,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相對兩端上的凹槽。進一步地,所述柔性體包括第一本體和凸出于所述第一本體的第一凸出部,所述第一凸出部的相對兩端設置所述第一卡接結構;所述固定件包括第二本體和凸出于所述第二本體的間隔設置的兩個第二凸出部,所述兩個第二凸出部之間形成用于容納所述第一凸出部的空間,每個所述第二凸出部均設置所述第二卡接結構。進一步地,所述車架本體還包括梁架,所述梁架圍成安裝空間,所述主梁體位于所述安裝空間內并與所述梁架連接,所述踏板組件與所述主梁體和/或所述梁架固定;所述柔性體的第一凸出部設置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位于兩個所述第一卡接結構之間,所述第一通孔用于供所述梁架穿過;所述固定件位于所述主梁體內并與所述梁架固定連接。進一步地,所述緩沖件包括彈性部件,所述彈性部件的一端與固定件的前端固定連接,所述彈性部件的另一端向前凸出于所述主梁體和所述踏板組件,以形成彈性緩沖端。進一步地,所述主梁體的前端具有開口,至少一部分所述固定件位于所述開口內,所述彈性部件套設在所述主梁體上。進一步地,所述踏板組件包括相連接的第一踏板、第二踏板和連接部,所述第一踏板和所述第二踏板位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所述主梁體設置在所述第一踏板和第二踏板之間,并與所述連接部固定連接;所述主梁體的前端和后端具有高度差,所述前端位于所述主梁體的最低處。進一步地,所述緩沖件包括車輪,所述車輪與所述固定件可轉動的連接。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漂移車,包括上述的車架。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車架及漂移車,包括車架本體、踏板組件和緩沖結構,踏板組件設置在車架本體上,且至少一部分踏板組件位于車架本體的下方,緩沖結構設置在車架本體和/或踏板組件上,且緩沖結構的最低位置低于車架本體和踏板組件,即緩沖結構位于車架最低端,從而在車架前傾或后傾碰撞地面時,緩沖結構能夠吸收撞擊力,起到緩沖作用,提升車架的安全性能,從一定程度上保護車輛以及用戶安全。附圖說明圖1為相關的漂移車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車架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車架的局部剖面圖;圖4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緩沖結構在一種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緩沖結構在另一種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緩沖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圖7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緩沖結構的結構示意圖;圖8為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緩沖結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100-車架;110-踏板組件;111-第一踏板;112-第二踏板;120-主梁體;130-緩沖結構;131-緩沖件;132-固定件;1321-第二本體;1322-第二凸出部;1323-第二通孔;133-柔性體;1331-第一本體;1332-第一凸出部;1333-第一通孔;134-第一卡接結構;135-第二卡接結構;136-彈簧;137-擋板;138-彈片;139-車輪;140-梁架;150-后殼;160-座椅;170-行走機構;180-射擊機構;191-第一螺釘;192-第二螺釘。具體實施方式在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各種組合,例如通過不同的具體技術特征的組合可以形成不同的實施方式,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申請中各個具體技術特征的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在本申請實施例記載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說明和限定,術語“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的具體含義。需要說明的是,本申請實施例所涉及的術語“第一\第二”僅僅是是區別類似的對象,不代表針對對象的特定排序,可以理解地,“第一\第二”在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互換特定的順序或先后次序。應該理解“第一\第二”區分的對象在適當情況下可以互換,以使這里描述的本申請的實施例可以除了在這里圖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順序實施。如圖1所示,對相關的漂移車的結構和工作原理進行簡要說明。漂移車包括踏板組件110、主梁體120、后殼150、座椅160、行走機構170及射擊機構180。用戶可以坐在座椅160上,操控行走機構170進行移動和旋轉等動作,在漂移車的行駛過程中,用戶可以操控射擊機構180進行射擊娛樂。漂移車的車架前側底部與地面之間存在一定的間距,這是為了漂移車在行駛時能夠順利行駛通過一些障礙物,例如減速帶等;當駕乘人員突然操控漂移車減速或剎車,駕乘人員的慣性作用再反作用踩踏到漂移車的踏板組件110上,車架會前傾而與地面發生碰撞。不僅如此,當駕乘人員上車時,會踩踏車架前側的踏板組件110,同樣會使車架發生前傾。如圖2所示,本申請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架100,這種車架100可以應用于漂移車、卡丁車、碰碰車等車輛上,在本申請中以漂移車為例進行說明。如圖2所示,車架100包括踏板組件110、車架本體以及緩沖結構130。踏板組件110設置在車架本體上,其至少一部分踏板組件110位于車架本體的下方。下方指的車架在正常工作狀態下的下方,即圖2中的Y方向。在漂移車發生前傾的時候,踏板組件110首先接觸地面,可以對車架本體提供保護,以保障車架本體不會因為過度磨損而導致結構不穩定。緩沖結構130設置于車架本體上,且緩沖結構130的最低位置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一種車架,其特征在于,包括:/n車架本體;/n踏板組件,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上,且至少一部分所述踏板組件位于所述車架本體的下方;/n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和/或所述踏板組件上,且所述緩沖結構的最低位置低于所述車架本體和所述踏板組件。/n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車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架本體;
踏板組件,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上,且至少一部分所述踏板組件位于所述車架本體的下方;
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車架本體和/或所述踏板組件上,且所述緩沖結構的最低位置低于所述車架本體和所述踏板組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本體包括主梁體,所述緩沖結構設置在所述主梁體的前端并與所述主梁體固定連接,所述緩沖結構至少部分向前凸出于所述主梁體和所述踏板組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結構包括:
固定件,與所述主梁體固定連接;
緩沖件,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前端并與所述固定件連接,所述緩沖件向前凸出于所述主梁體和所述踏板組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包括:柔性體,所述柔性體具有第一卡接結構;所述固定件具有用于與所述第一卡接結構配合以形成固定連接的第二卡接結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柔性體的相對兩端上的凹槽,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相對兩端上的凸起;或,所述第一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柔性體的相對兩端上的凸起,所述第二卡接結構為設置在所述固定件的相對兩端上的凹槽。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體包括第一本體和凸出于所述第一本體的第一凸出部,所述第一凸出部的相對兩端設置所述第一卡接結構;所述固定件包括第二本體和凸出于所述第二本體...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庫曉光,劉占奇,李增洋,梁宏星,喬萬陽,侯一雪,張令,
申請(專利權)人: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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