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塔的地基系統和塔的地基系統的安裝方法
本專利技術涉及根據本專利技術的用于陸地或岸上風塔的地基系統以及塔的地基系統的安裝方法。這種塔的地基系統及其安裝方法可以用于支撐高外部負荷和/或大尺寸的塔或者結構。優選地,根據本專利技術的系統和方法應用范圍是建造工業和電力工業特別是風能領域,其中使用混凝土塔或結構,或者金屬塔或者結構。其應用范圍集中于岸上塔(on-shoretowers)。
技術介紹
現今絕大多數風力渦輪機建立在通過重力工作的常規基底上。這種類型的地基包含一任意平面形狀(例如圓形,多邊形等)的位于地面下方的板,待支撐的結構或塔必須設置在該板上。該板通常由鋼筋混凝土現場澆筑制成,并且混凝土的量取決于作用在支撐結構或塔上的外部負荷。這種類型的地基在提供穩定且可靠的性能的同時具有兩個主要缺點。一方面,在照例要承受的外部負荷高的情況下,第一個缺點是它的成本高,因為需要具有大量混凝土和鋼材的大體積板來提供足夠的重量以支持傾翻應力(tipingstresses)。此外,在采用大量現場建造的情況下,需要大量的建造時間,這進而使其實施對天氣狀況更加敏感。最近,提出一種解決方案,其涉及鋼筋混凝土的板,所述板包含同樣由鋼筋混凝土制成的基本平坦的徑向肋(例如:參見文獻WO2010/138978,US2011/0061321和ES2361358),但這種類型的結構到目前為止只是適時使用。第二種類型的地基相對于前一種地基的主要優點是,徑向肋通過以肋間的土壤重量代替混凝土重量,有助于以更小體積的板支撐塔或結構的外部負荷,進而降低材料成本。此外,這種解決方案意味著極高的建造復雜性、不 ...
【技術保護點】
一種塔的地基系統,包括:中心軸(1),設置在塔(24)的基部下方,使得中心軸(1)的中心垂直軸線基本上和塔(24)的垂直軸線(22)一致,并且在安裝狀態下完全或部分地埋置;下部板(4),基本上由鋼筋混凝土或預應力混凝土制成,設置在中心軸(1)下方,使得所述下部板(4)在安裝狀態完全地埋置,并且所述下部板(4)的構造基本上平坦,使得所述下部板(4)的最大水平尺寸超過所述下部板(4)的最大垂直尺寸;側向支撐裝置,在安裝狀態下完全或部分地埋置,并且包括上端連接到中心軸(1)的至少三個支柱(2)和/或上端連接到中心軸(1)或塔(24)的至少三個帶式張緊支柱(25),所述支柱(2,25)為具有線性或傾斜構造的元件,所述支柱(2,25)的縱向尺寸超過最大橫向尺寸,并且兩端在不同的水平線上,使得上端比下端更接近塔(24)的垂直軸線(22)。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4.06.06 ES P2014308791.一種塔的地基系統,包括:中心軸(1),設置在塔(24)的基部下方,使得中心軸(1)的中心垂直軸線基本上和塔(24)的垂直軸線(22)一致,并且在安裝狀態下完全或部分地埋置;下部板(4),基本上由鋼筋混凝土或預應力混凝土制成,設置在中心軸(1)下方,使得所述下部板(4)在安裝狀態完全地埋置,并且所述下部板(4)的構造基本上平坦,使得所述下部板(4)的最大水平尺寸超過所述下部板(4)的最大垂直尺寸;側向支撐裝置,在安裝狀態下完全或部分地埋置,并且包括上端連接到中心軸(1)的至少三個支柱(2)和/或上端連接到中心軸(1)或塔(24)的至少三個帶式張緊支柱(25),所述支柱(2,25)為具有線性或傾斜構造的元件,所述支柱(2,25)的縱向尺寸超過最大橫向尺寸,并且兩端在不同的水平線上,使得上端比下端更接近塔(24)的垂直軸線(2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還包括線性構造的至少一個肋(3),所述肋(3)具有兩個端部并且最大縱向尺寸大于最大橫向尺寸,所述肋(3)保持附連到至少一個支柱(2)的下端和下部板(4)上,并且側向突出,使得至少一個端部相比肋(3)的其余非端部點距離塔的垂直軸線(22)最遠。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包括線性構造的至少一個外圍梁(9)、頂部梁(11)或底部梁(10),所述外圍梁(9)、頂部梁(11)或底部梁(10)最大縱向尺寸大于最大橫向尺寸,并且保持附連到下部板(4)、至少一個肋(3)或支柱(2);所述外圍梁基本上沿圓周布置,使得所述外圍梁與中心軸分離并且所述外圍梁相對于下部板(4)的中心的位置不是徑向的。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地基系統,其中,至少一個支柱(2,25)的下端保持與地基系統的至少一個下部元件(39)連接,(下部元件(39)可以是下部板(4),肋(3)或外圍梁(9)),從而界定了位于中心軸(1)、下部板(4)和每個支柱(2)之間的一個基本上三角形并且中空的區域。5.根據權利要求1、4和2或3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包括至少一個支柱(2)和/或至少一個肋(3)和/至少一個外圍梁(9)的至少一組構件集成到單個整體支撐件(15)上,所述單個整體支撐件(15)通過接合部與中心軸(1)或塔(24)相連。6.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至少一個支柱(2)或至少一個肋(3)或至少一個外圍梁(9)或至少一個整體支撐件(15)為預制元件。7.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至少一個支柱(2)或至少一個肋(3)或至少一個外圍梁(9)或至少一個整體支撐件(15)由混凝土、鋼材或混合(混凝土和鋼材)制成。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中心軸(1)是實心的并且由混凝土或混合(混凝土和鋼材)制成。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中心軸(1)是中空的并且由混凝土、金屬或混合(混凝土和鋼材)制成。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地基系統,其中,中心軸(1)包括銷(13)形式的兩個或更多個預制件,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預制件通過基本上垂直的接合部(18)連接在一起。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中心軸(1)包括兩個或更多個的預制環(19),所述兩個或更多個的預制環(19)通過單個構件或通過接合銷(13)而保形,并且在所述兩個或更多個預制環(19)之間存在接合預制環(19)的基本上水平的接合部(20)。12.根據權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中心軸(1)包括基本上水平且平坦的上閉合板(14),所述上閉合板(14)保持與中空的中心軸(1)的壁相連,并且是用混凝土、鋼材或其組合預制或現場構建的;并且所述上閉合板(14)在頂部界定了中心軸(1)內的中空空間,所述中空空間的底部進而由下部板(4)界定,并且可填充有壓載材料(21)。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上閉合板(14)的高度或水平線基本上與連接支柱(2)的上端和中心軸(1)的附連件的高度或水平線一致。14.根據權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中空的中心軸(1)在地平面上方垂直延伸,使得所述中心軸(1)部分地埋置并用作底座,所述底座增加了塔的基部相對于地平面的支撐高度。15.根據權利要求9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中心軸具有至少一個門(26),以允許進入中心軸內部。16.根據權利要求9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中心軸的外壁具有至少一個突起(34),所述突起(34)的位置與連接支柱(2)與中心軸(1)的附連件一致,并且所述突起(34)的幾何形狀使得在所述中心軸(1)和所述支柱(2)之間產生與所述支柱(2)的縱向軸線基本上垂直的附連表面。17.根據權利要求9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側向支撐裝置不包括支柱,而包括根據現有技術的側向突出的平坦肋。1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和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下部板(4)包括厚度增加的中心區(27),中心軸(1)位于在所述中心區(27)上,所述中心區(27)的厚度大于圍繞所述中心區(27)的下部板(4)的部分的厚度,從而在所述厚度增加的中心區域(27)的周界上產生側壁,肋(3)(或集成了所述肋(3)的整體支撐件(15))的至少一端側向連接到所述側壁。19.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支柱(2)(或包含所述支柱(2)的整體支撐件(15))和中心軸(1)和/或塔(24)和/或下部板(4)和/或肋(3)和/或外圍梁(9)之間的至少一個附連件包括預應力系統。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用于連接支柱(2)(無論是否形成整體支撐件(15))和中心軸(1)的預應力系統包括至少一個預應力線纜(5),所述預應力線纜(5)的一部分被容納在支柱(2)的護套(6)中,護套(6)基本上平行于支柱(2)的縱向軸線;所述預應力線纜(5)跨過連接支柱(2)和中心軸(1)的附連件的表面穿入到所述中心軸(1)的內部。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預應力線纜(5)縱向地穿過所述支柱(2)并且用于將支柱(2)的下端(或包含支柱(2)的整體支撐件)和地基系統的至少一個下部元件(39)附連。22.根據權利要求9、12、13和20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預應力線纜(5)通過護套(8)跨過中心軸(1)的外壁,護套(8)為此目的而設置,上部板(14)容納用于預應力線纜(5)的上端的錨固件(23)。23.根據權利要求19或21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支柱(2)(或包含所述支柱(2)的整體支撐件(15))的下端經由附連件以及包含至少一個預應力線纜(5)的預應力系統連接到地基系統的至少一個下部元件(39)上(可以是下部板(4),肋(3)或外圍梁(9)),所述預應力線纜(5)的至少一部分被容納在所述支柱(2)的護套(6)中,所述護套(6)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支柱(2)的縱向軸線;并且所述預應力線纜(5)跨過所述下部結構元件(39)和所述支柱(2)的下端之間(或所述下部結構元件和包含所述支柱(2)的整體支撐件(15)之間)的附接件的表面穿入到所述下部結構元件(39)中;并且預應力線纜的下端的錨固件(23)被容納在塔的地基系統的下部結構元件(39)中。24.根據權利要求19至23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使用預應力桿代替預應力線纜(5)。25.根據權利要求6、10、11或12中任一項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至少一個預制元件,包括支柱(2)或肋(3)或外圍梁(9)或整體支撐件(15)或形狀為銷(13)或環(19)的中心軸的預制件,使用濕接合部附連到塔的地基系統的另一個元件,濕接合部用于接合二者之間的灰漿、漿料、樹脂或技術中已知的其它可固化材料。26.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包括以線纜和/或預應力桿形式的帶式支柱(25),其中至少一個帶式支柱(25)的下端直接連接到地面或連接到地面上的與下部板分離的錨固元件。2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還包括用來將負荷傳遞到地面或提高地面容量的元件。28.根據前述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塔的地基系統,其中,所述下部板(4)包括位于所述中心軸(1)下方的中心模塊(36)和與中心模塊(36)分離的至少一個自由模塊(35),所述自由模塊(35)比所述中心模塊(36)距所述塔(22)的豎直軸線更遠并且通過至少一個肋(...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羅斯·薩魯斯泰諾·瑟娜·加西亞坎德,
申請(專利權)人:艾斯泰科股份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西班牙,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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