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本發明專利技術提高了交換柱的單次脫色率,而且能夠使交換柱的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以上,延長了使用周期,節約了生產成本。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涉及吸附樹脂脫色的食品醫藥化工生產
,尤其涉及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
技術介紹
: 實際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吸附樹脂對物料原液進行吸附雜質,去除色素的操作,當樹脂吸附效果不明顯時,需要對該樹脂交換柱進行再生操作,也就是在對進入再生的樹脂交換柱,先通液堿,停泡后反滲透淋洗,然后通入鹽酸后反滲透淋洗,接近中性即為再生結束。但是,隨著吸附樹脂在使用較長時間,經過多次的再生使用后,單次吸附使用周期縮短至5天,僅為新吸附樹脂使用周期時的一半,如果頻繁的再生,不僅對生產收率不利,增加酸堿水的消耗,而且制約產量的提升,為了不影響生產進程,必須用新樹脂把吸附效果衰退明顯的廢舊吸附樹脂更換出來。
技術實現思路
: 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以提高交換柱的單次脫色率,而且能夠使交換柱的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以上,能延長使用周期,節約生產成本。本專利技術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C,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 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本專利技術所述的有機溶劑為甲醇或乙醇。本專利技術提高了交換柱的單次脫色率,而且能夠使交換柱的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以上,延長了使用周期,節約了生產成本。具體實施例方式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C,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 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所述的有機溶劑為甲醇或乙醇。具體實施時,反滲透水淋洗堿性有機溶劑的吸附樹脂柱時,必須淋洗至PH接近9,此時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淋洗,可以快速將吸附樹脂柱再生。處理后的交換柱,單次脫色率好轉,衡量出料的指標——透光率明顯上升,單次使用周期超過新樹脂時的90%。對吸附樹脂柱通入35-38°C 4%氫氧化鈉有機溶劑的溶液后,樹脂顆粒內部通道變暢,交換柱的柱壓下降,常規再生淋洗時,反滲透水使用量下降,節約了生產成本。由于單次使用周期延長,減少了飽和料洗水的操作,避免了物料的損失。以下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專利技術,但不作為對本專利技術的限制。實施例1 在交換柱內裝填床體積(BV)為6.5M3的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至36.8°C,以10 M3/H的流速逆向通入20.0 M3上述的配置液,浸泡4H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為9時,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PH為6.8,處理結束。對該交換柱料液進行吸附脫色處理,以18.0MVH的流量通過該交換柱,實際使用周期為9天,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出料用分光光度計檢測,單次脫色率達到84.6%。實施例2 在交換柱內裝填床體積(BV) 6.5M3的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1%溶液,升溫至37.1°C,以10 M3/H的流速逆向通入22.0 M3上述的配置液,浸泡4H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為9.2時,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PH為6.9,處理結束。對該交換柱料液進行吸附脫色處理,以18.6M3/H的流量通過該交換柱,實際使用周期為9天,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出料用分光光度計檢測,單次脫色率達到85.1%。本專利技術不限于這些公開的實施例,本專利技術將覆蓋技術方案所描述的范圍,以及權利要求范圍的各種變形和等效變化,在不偏離本專利技術的技術解決方案的前提下,對本專利技術所作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實現的任何修改或改進均屬于本專利技術所要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1.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C,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 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溶劑為甲醇或乙醇。全文摘要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本專利技術提高了交換柱的單次脫色率,而且能夠使交換柱的單次使用周期恢復至新樹脂的90%以上,延長了使用周期,節約了生產成本。文檔編號B01J49/00GK103100450SQ20121045669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5日專利技術者裴增昌, 顧紅軍, 王衛新, 顧靜宇, 朱元新 申請人:江蘇江山制藥有限公司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廢舊吸附樹脂回收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藝如下:用氫氧化鈉與有機溶劑配置成4%溶液,升溫到35?38℃,對填有待處理的廢舊吸附樹脂的交換柱,以1.5BV/H流速逆向通入3~4BV上述配置液氫氧化鈉有機溶劑,并靜置浸泡不低于4小時后將交換柱內廢液排空,用反滲透水將吸附樹脂的交換柱淋洗至PH接近9,從交換柱底通入1%的鹽酸至排出的廢液顯酸性后,反滲透水淋洗至接近中性即可。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裴增昌,顧紅軍,王衛新,顧靜宇,朱元新,
申請(專利權)人:江蘇江山制藥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江蘇;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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