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xiàn)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具有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的車輛行李架裝置。該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包括較少的零件,且需要較少的組裝步驟,在一個實施例中,不使用螺釘或焊縫來將獨立的零件連接在一起。
技術介紹
存在至少兩種不同類型的在車頂行李架系統(tǒng)中使用的負載承載器支腳。一個這樣的類型為使用施加在支承表面與抓持部件之間作為主要附接措施的夾持力的負載承載器支腳。這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也被稱為夾持架支腳。用于軌道的負載承載器支腳也被認作是夾持架支腳類型。另一個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附接在車輛上的預先準備好的位置上,這大體上不需要將夾持力用作主要附接力來附接。這種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也被稱為固定點支腳。在使用夾持力作為針對車輛的頂部的主要附接措施的夾持架支腳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的附接期間,負載承載器支腳倚靠在頂部上,且抓持部件接合車輛上的橫擋。此后,沿一個方向推進抓持部件,以便借助于附接器件(如螺釘)在抓持部件與支承表面之間施加夾持力,附接器件將負載承載器支腳固持在車輛的頂部上。這種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是有利的,因為相比于固定點支腳,這種類型的負載承載器支腳可應用于許多不同類型的車輛上,且其需要較少車輛自身的操縱或不需要車輛自身的操縱。就需要很多零件而言,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通常在機械上很先進。PCT公布文獻W02008/140379A1中公開了夾持負載承載器支腳的一個實例。在該公開內容中的負載承載器支腳包括夾爪,夾爪樞轉地連接到負載承載器本體上。夾爪還利用螺釘(通常被稱為上緊器件)連接到負載承載器本體上,以上緊夾爪,且因此在夾爪與車輛的接觸表面之間施加夾持力。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 ...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0.04.22 EP 10160689.51.一種車輛行李架裝置(10),包括負載承載桿(20)和至少一個第一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50),所述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50)包括本體(55),所述本體(55)包括適于定位成抵靠車輛(I)的第一表面(2)的支承表面(57),包括抓持部件(80),所述抓持部件(80)適于抓持所述車輛(I)的第二表面(3)以使得所述支承表面(57)與所述抓持部件(80)之間能夠有夾持力, 附接構件(90),其可操作成用以操作所述抓持部件(80)且從而改變所述支承表面(57)與所述抓持部件(80)之間的所述夾持力, 所述本體(55)包括適于收納具有縱向方向(X)的負載承載桿(20)的負載承載桿收納表面(60), 其特征在于: 所述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50)包括連接構件(51),所述連接構件(51)布置成與所述附接構件(90)協(xié)作工作,且適于借助于所述連接構件(51)的至少一部分相對于所述負載承載桿(20)至第一位置的相對位移來聯(lián)接到所述負載承載桿(20)上, 當操作所述附接構件(90)時、當所述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50)已經(jīng)安裝在所述車輛(I)上時,以及當所述連接構件(51)的所述至少一部分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連接構件(51)向所述負載承載桿(20)施加: -轉動力,沿朝向所述車輛(1)的方向(Y)將第一分力施加到所述負載承載桿(20)上,以及; -沿與所述負載承載桿(20)的所述縱向方向(X)平行的第一方向(A)的第二分力; 從而將所述負載承載桿(20)固持在所述負載承載桿收納表面¢0)上。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51)包括第一抓持表面(71a)和第二抓持表面(71b),所述連接構件(51)的所述第一抓持表面(71a)和所述第二抓持表面(71b)適于與所述負載承載桿(20)的第一止擋表面(25a)和第二止擋表面(25b)協(xié)作。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51)的所述第一抓持表面(71a)適于在操作所述附接構件(90)時沿朝向所述車輛(I)的方向(Y)將所述第一分力施加到所述負載承載桿(20)上。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51)的所述第二抓持表面(71b)適于在操作所述附接構件(90)時沿朝向所述車輛(I)的方向(Y)將所述第二分力施加到所述負載承載桿(20)上。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構件(51)包括適于沿預定方向插入所述負載承載桿(20)的開口(26)中的抓持部分(71),其中至少所述第一抓持表面(71a)布置在所述抓持部分(71)上。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持部件(80)布置成通過所述附接構件(90)與中間部件(70)協(xié)作工作,所述中間部件(70)包括所述抓持部分(71)。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持部分(71)包括所述第一抓持表面(71a)和所述第二抓持表面(71b)兩者。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抓持表面(71a)布置成相對于所述第二抓持表面(71b)成角(α)。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部件(70)包括抵靠表面(72),所述抵靠表面(72)使得在杠桿點(89)處能夠對所述抓持部件(80)有杠桿作用。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架負載承載器支腳(50)的所述本體(55)包括抵靠表面(72),所述抵靠表面使得在杠桿點處能夠對所述抓持部件(80)有杠桿作用。11.根據(jù)權利要求6至權利要求10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附接構件(90)在附接構件工作點(73)處樞轉地連接到所述中間部件(70)上。1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持部件(80)在點(81)處與所述附接構件(90)協(xié)作工作,以及其中所述抓持部件(80)包括第一橫向端部(84)和第二橫向端部(85),以及其中杠桿點(89)布置成鄰近所述第一橫向端部(84),以及所述抓持部分(82)布置在所述抓持部件(80)的所述第二橫向端部(85)處。1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承載桿(20)包括開口(26),以及其中所述第一負載承載器支腳(50)的所述本體(55)包括適于與所述負載承載桿(20)的所述開口(26)協(xié)作的抵靠表面(65),所述抵靠表面適于與所述連接構件(51)的一部分協(xié)作來將所述負載承載器支腳(50)聯(lián)接到所述負載承載桿(20)上。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抵靠表面¢5)為咬合構件(65),所述咬合構件(65)適于與所述連接構件(51)的一部分協(xié)作來將所述負載承載器支腳(50)聯(lián)接到所 述負載承載桿(20)上。15.根據(jù)權利要求13或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抵靠表面(65)或所述咬合構件(65)適于與所述開口(26)的側緣(35)協(xié)作。16.根據(jù)權利要求6至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行李架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55)包括腔體¢2),以及其中所述中間部件(70)在組裝之后由所述腔體(62)至少部分地包圍。1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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