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文件涉及包括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和一種或多種添加劑的口腔用產品。背景煙草可以各種形式由成年的煙草消費者享用。吸用煙草是燃燒型煙草,并且(例如,香煙、雪茄或煙斗中的)氣溶膠被品嘗或吸入。無煙煙草產品不是燃燒型煙草,并且包括嚼煙、濕無煙煙草、濕鼻煙(snus)和干鼻煙。嚼煙是經過粗分的煙葉,通常將其裝在大的類煙袋包裝中并且以煙餅(Plug)或扭花條煙(twist)來使用。濕無煙煙草是一種濕的、更細碎的煙草,其以松散形式或煙袋形式提供并且通常裝在圓形罐中,并且以煙箍(Pinch)或放在成年的煙草消費者的面頰與牙齦之間的煙袋中來使用。濕鼻煙是一種經過熱處理的無煙煙草。干鼻煙是經精細研磨的煙草,其放在口腔中或通過鼻部使用。現在,越來越多的政府都對在公共場所(如餐廳和運輸設施)中吸煙實施了限制政策。在一些國家,如美國,一些工作場所也受公共限制政策的管束。無煙產品也可能被某些政府或工作場所禁止。如含有尼古丁的口香糖的透頰系統以及透皮尼古丁遞送系統是本領域中眾所周知的。然而,對一些成年的煙草消費者來說,這些系統并不總是提供合適的類似煙草的體驗。概述本說明書描述一種口腔用產品,其提供令人滿意的觸覺和/或香味體驗。在特定的實施方案中,所述口腔用產品可提供延長的添加劑釋放時間。所述口腔用產品包括主體,所述主體可至少部分地容納于成年消費者的口腔中。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所述主體包括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嵌入所述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的纖維素纖維和分散在所述主體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劑,使得所述添加劑在所述主體容納于口腔內部并接觸唾液時得以釋放。根據某些實施方案,所述口腔用產品包括尼古丁或 ...
【技術保護點】
一種口腔用產品,其包括可全部容納于口腔中的主體,所述主體包括: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纖維素纖維,其嵌入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和尼古丁或其衍生物,其分散在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以使得所述尼古丁或其衍生物在所述主體容納于所述口腔內部并接觸唾液時從所述主體中釋放。
【技術特征摘要】
2012.01.20 US 61/588,8731.一種口腔用產品,其包括可全部容納于口腔中的主體,所述主體包括 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 纖維素纖維,其嵌入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和 尼古丁或其衍生物,其分散在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以使得所述尼古丁或其衍生物在所述主體容納于所述口腔內部并接觸唾液時從所述主體中釋放。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包含聚氨酯。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包含硅聚合物。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包含聚酯。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包含聚丙烯酸酯。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包含聚乙烯、SEBS、SBS或其組合。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進一步包含分散在所述口腔穩定性聚合物基體中的增塑劑。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增塑劑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丙二醇、甘油、植物油、甘油三酯和其組合。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進一步包含分散在所述主體中的增甜劑。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增甜劑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糖精、三氯蔗糖、阿斯巴甜(aspartame)、乙酰磺胺酸鉀和其組合。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尼古丁是由煙草得到的尼古丁。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尼古丁是合成的尼古丁。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口腔用產品基本上不含煙草植物組織。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的添加劑礦物、維生素、食物增補劑、營養食品、強化劑(energizing agent)、安撫劑、氨基酸、化學審美劑(chemesthic agent)、抗氧化劑、植物性藥材、牙齒增白劑、治療劑及其組合,其中所述添加劑分散在所述主體中以使得所述添加劑在所述主體保持于成年消費者的口腔內部時得以釋放。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進一步包含分散在所述主體中的調味劑以使得所述調味劑在所述主體保持于成年消費者的口腔內部時得以釋放。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調味劑選自由以下組成的組甘草、鹿蹄草、櫻桃和漿果類調味劑、杜林標酒(Dramboui)、波旁酒(bourbon)、蘇格蘭酒、威士忌、綠薄荷、胡椒薄荷、熏衣草、肉桂、小豆蘧、旱療(apium graveolent)、丁香、卡藜、肉豆蘧、檀香木、香檸檬、天竺葵、蜜精、玫瑰油、香子蘭、檸檬油、橙油、日本薄荷、肉桂皮、葛縷子、科涅克酒(cognac)、茉莉、白花母菊、薄荷醇、衣蘭香精、鼠尾草、茴香、多香果、姜、大茴香、胡荽、咖啡、來自薄荷屬物種的薄荷油和其組合。1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所述尼古丁吸收在所述纖維-聚合物基體中。1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用產品,其中...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高峰,FS阿奇利,G戈利西克,CJ蒂諾威,PM休蘭,
申請(專利權)人:奧馳亞客戶服務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