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用于治療和預防癌癥和其它細胞增殖性病癥的組合物以及方法。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相關申請 本申請要求2010年4月16日遞交的美國臨時申請序列號61/324,866的優先權及權益。在此引入其全部內容作為參考。
技術介紹
癌癥是美國的第二大主要死因,僅次于心臟疾病{Cancer Facts and Figures2004, American Cancer Society, Inc.)。盡管在癌癥診斷和治療中有最新進展,如果是早期發現癌癥,外科手術和放射線療法可以是有療效的,但目前對轉移性疾病的藥物治療大多是治標不治本,很少能提供長期的治愈。即使有新的化學療法進入市場,仍然需要新的藥物,其有效于單一療法或與現有的藥物聯合中作為一線治療,并在治療耐藥腫瘤中作為二和三線治療。癌癥細胞被定義為異質性。例如,在單一組織或細胞類型中,多重突變的“機制”可能導致癌癥的發展。因此,異質性經常存在于取自源于不同個體的相同組織和相同類型腫瘤的癌癥細胞之間。經常觀察到的與某些癌癥相關的突變“機制”可能在一種組織類型和另一種組織類型之間不同(例如,經常觀察到的導致結腸癌的突變“機制”可能不同于經常觀察到的導致白血病的“機制”)。因此,往往很難預測特定的癌癥是否會響應于特定的化療藥物{Cancer Medicine,第 5 版,Bast 等,B. C. Decker Inc. , Hamilton, Ontario)。惡性(Maglignant)膠質瘤導致美國每年有超過15,000例癌癥死亡。這些腦腫瘤是最難治療的人類癌癥,即使有廣泛的外科手術、放療和化療,幸存者仍然不多。治療膠質瘤患者最廣泛使用的化療藥物是Temodar (替莫唑胺(Temozolamide))。即使是目前可用的最好治療,膠質母細胞瘤患者生存至少兩年的概率是9%。這些腦癌患者的腦水腫也是嚴重的問題,它們常常需要用皮質類固醇治療以減輕水腫,但接著遭受常見的甾體副作用免疫抑制、高血壓和留體依賴性。在開發治療膠質瘤和腦轉移瘤新療法中的主要挑戰是很少有小分子抗腫瘤藥物能足夠好滲入大腦以提供治療有效的藥物濃度。因此,開發治療腦癌和腦轉移瘤更有效的藥物是巨大的未滿足的醫療需求。本專利技術滿足了這些需求。因此,需要用于治療和預防包括癌癥在內的增殖病癥(proliferation disorder)復發的新組合物和方法。本專利技術滿足了這些需求。專利技術概述 本專利技術提供藥物組合物,其包含式IB化合物權利要求1.藥物組合物,其包含式IB的化合物2.權利要求I的藥物組合物,其中Z為3.權利要求1-2的藥物組合物,其中Z為Rl1^k^R 。ΠO Kg4.權利要求1-3的藥物組合物,其中Xf為CR4,Xg為CR5,和Xh為CR6。5.權利要求1-4的藥物組合物,其中R4、R5和R6各自為H。6.權利要求1-5的藥物組合物,其中m和η各自為I且R2和R3各自為H。 O^17.權利要求I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選自 、—H U8.權利要求7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為9.權利要求1-8的藥物組合物,其中藥物組合物配制為用于口服、靜脈內、肌內、或皮下給藥。10.權利要求1-9的藥物組合物,其中藥物組合物配制為用于口服給藥。11.權利要求1-10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存在的量為約100mg-約400 mg。12.權利要求1-11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存在的量為約200mg-約300 mg。13.權利要求1-12的藥物組合物,其中化合物存在的量為約250mg。14.治療細胞增殖性病癥的方法,其包括給予有需要的個體治療有效量的式IB的化合物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100mg-約400 mg。16.權利要求14-15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200mg-約300 mg。17.權利要求14-16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250mg。18.權利要求14-17的方法,其中化合物為19.權利要求14-18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在個體內產生免疫記憶。20.權利要求14-19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在個體內產生記憶B-細胞或T-細胞。21.權利要求14-20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癌癥。22.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是腦癌。23.權利要求14-20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血液腫瘤或惡性腫瘤。24.權利要求14-20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一種或多種實體瘤。25.權利要求24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實體瘤是膠質母細胞瘤、少突膠質細胞瘤、星形細胞瘤或髓母細胞瘤。26.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治療癌癥包括腫瘤大小的減小。27.權利要求21的方法,其中治療癌癥包括轉移性癌癥細胞侵襲的減少。28.權利要求14-27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給予另一種抗增殖劑。29.權利要求14-27的方法,進一步包括給予放射治療。30.在先前診斷為患有細胞增殖性病癥的個體內預防細胞增殖性病癥復發的方法,其包括給予該個體治療有效量的式IB的化合物31.權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是32.權利要求30-31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50mg-約500 mg。33.權利要求30-32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100mg-約400 mg。34.權利要求30-33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200mg-約300 mg。35.權利要求30-34的方法,其中治療有效量為約250mg。36.權利要求30-35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合物是每24小時內給藥一次。37.權利要求30-36的方法,其中所述個體先前受過細胞增殖性病癥治療。38.權利要求30-37的方法,其中所述個體先前用過式IB化合物治療。39.權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先前治療包括在個體內產生免疫記憶。40.權利要求30的方法,其中所述先前治療包括在個體內產生記憶B-細胞或T-細胞。41.權利要求37的方法,其中所述個體在細胞增殖性病癥治療后緩解。42.權利要求30-4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癌癥。43.權利要求42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癥是腦癌。44.權利要求30-4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血液腫瘤或惡性腫瘤。45.權利要求30-41的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增殖性病癥為一種或多種實體瘤。46.權利要求45的方法,其中所述一種或多種實體瘤是膠質母細胞瘤、少突膠質細胞瘤、星形細胞瘤或髓母細胞瘤。全文摘要本專利技術涉及用于治療和預防癌癥和其它細胞增殖性病癥的組合物以及方法。文檔編號A61K31/496GK102905700SQ201180025212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16日專利技術者D.G.韓高爾, M.J.西西爾斯基, R.A.芬斯特馬克 申請人:金克斯醫藥品有限公司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DG韓高爾,MJ西西爾斯基,RA芬斯特馬克,
申請(專利權)人:金克斯醫藥品有限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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