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水體中浮體的固定設置的器械(1),該器械具有牽引裝置(2),所述牽引裝置連接浮體至水體的底部,以便相對于該底部固定浮體;該器械具有可旋轉的支承設備(4),圍繞所述可旋轉的支承設備引導一段牽引裝置(2);其中牽引裝置(2)以抗張力的方式設置在可旋轉的支承設備(4)上,使得由支承設備的旋轉產生牽引裝置的運動;該器械具有與支承設備(4)連接的第一驅動構件(8),使得由第一驅動構件(8)在至少一個旋轉方向的旋轉產生可旋轉的支承設備(4)的旋轉;該器械具有鎖緊設備(10)、以至少暫時地防止所述第一驅動構件(8)的旋轉;其中該鎖緊設備(10)的鎖緊件(12)能夠與驅動構件(8)的區域連接,并且鎖緊件(12)至少暫時地用于旋轉驅動支承設備(4)。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用于浮體的固定設置的器械(apparatus)。這種情況下結合所謂的“近海裝置(offshore unit)”描述本專利技術,所述近海裝置例如石油鉆井和開采裝置、例如半潛式鉆機或浮式生產儲油船-石油開采和儲存容器(FPSO, floating production storageand offloading-oil production and storage vessels)、以及近海鉆井船。應該注意的是,本專利技術也可選擇性地應用于船(ship )。
技術介紹
這一類型的儀器通常必須以固定方式安裝在海上,從而執行例如石油鉆井。為此在現有技術中已知的是,這一類型的儀器通過諸如電纜或鏈條的牽引裝置(tractionmeans)固定在海上。這種情況下使用此處所描述的這一類型的鏈條牽引設備。在固定程序中可使牽引裝置繃緊,其中可通過往復式汽缸、經由制動桿或制動爪實現鏈條或牽引裝置 的捆扎加固程序。在特定情況下有可能使牽引裝置的釋放變得必要;例如,假設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改變近海裝置的位置。例如,這可能造成伴隨有不希望的漏氣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必須存在能夠盡可能快地釋放牽引裝置的預防措施(provision)。當加有負載時,現有技術中已知的鏈條牽引設備要么完全不能釋放,要么僅可能在對該設備造成損壞的情況下釋放。所謂的快速釋放或緊急釋放在實踐中是不可能的或不受控的,并且其經受相當大的安全風險。另外,在現有技術中已知的釋放設計的情況下,一旦釋放已經發生就不可能再次形成接合(engagement)。例如,這樣可能的是,如果鏈條作為牽引裝置提供,那么將釋放通常用于鎖緊鏈條的制動桿,并且在釋放程序后該制動桿再也不能插入到鏈條中。
技術實現思路
因此,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水體中浮體的固定設置(stationaryarrangement)的器械,該器械還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釋放牽引裝置。根據本專利技術,這些目的通過獨立權利要求的主旨來實現。優選實施例和其他發展形成從屬權利要求的主旨。根據本專利技術,用于水體中浮體的固定設置的器械具有牽引裝置,所述牽引裝置連接浮體至水體的底部,從而相對于該底部固定浮體。另外,該器械具有可旋轉的支承設備,圍繞所述支承設備引導一部分牽引裝置或使一部分牽引裝置偏轉(deflect),在牽引期間所述牽引裝置以固定方式設置在可旋轉的支承設備上,使得由支承設備的旋轉引起牽引裝置的運動。另外,提供與支承設備連接的第一驅動構件(driving member),使得由第一驅動構件在至少一個旋轉方向的旋轉引起可旋轉的支承設備的旋轉。另外提供鎖緊設備,從而至少暫時地防止第一驅動構件的旋轉;其中該鎖緊設備的鎖緊件能夠與驅動構件的區域連接。根據本專利技術,該鎖緊件至少暫時地用于以旋轉方式驅動支承設備。牽引期間牽引裝置在支承設備上的固定方式的設置可能是下面這種設置其中所述牽引裝置至少局部地圍繞支承設備安置,并與一部分支承設備接合,使得通過支承設備的旋轉使牽引裝置移動;例如,可相對于水體底部繃緊或松開牽引裝置。因此根據本專利技術提出,鎖緊件不僅用作分別鎖緊支承設備或驅動構件以在正常狀態下固定浮體位置的制動器,而且該同一(same)鎖緊件還另外用于驅動和移動驅動構件,從而驅動和移動支承設備。例如,支承設備可以是安裝的齒輪或鏈輪,以便相對于固定軸可旋轉。但也可能提供安裝的、(相對于底座)可旋轉的軸,并且優選地在所述軸上以旋轉固定方式依次(inturn)設置齒輪或鏈輪形式的支承設備。 在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驅動構件是驅動輪。這種情況下的這一驅動輪可設置在支承設備上,以便驅動輪的旋轉直接引起支承設備的旋轉。但也可能的是,該驅動構件是以齒輪機構的方式與支承設備哨合的驅動輪,例如通過一組齒哨合。但優選地,該驅動輪是外圓周無齒的驅動輪。但同樣可能的是,驅動軸自身充當驅動構件,并例如在軸的區域內直接與鎖緊件接合。然而優選地,根據力的傳遞性、該驅動輪的直徑大于上述軸的直徑。優選地,鎖緊件能夠安置在驅動輪的外圓周上,且因此通過后者徑向方向的力制動或鎖緊驅動輪。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鎖緊件在支承設備的旋轉方向上可移動。換言之,鎖緊件在驅動輪的圓周方向、甚至在其自身的圓周方向可圍繞驅動輪移動,因此在支承設備的旋轉方向上驅動該鎖緊件。優選地,鎖緊件可以以一外周角(peripheral angle)移動,所述外周角總計(amount to)至少為2°、優選為至少5°、以及以特別優選的方式至少為7°。這樣牽引裝置的速度總體上可在2m/min的范圍內實現。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鎖緊件按預設外周角圍繞支承設備延伸,這一外周角總計至少為90°、優選為至少180°、優選為至少270°、以及以特別優選的方式至少為340°。這樣也可通過鎖緊件的收縮實現驅動輪的釋放或制動。有益的是,鎖緊件的開始部分和鎖緊件的末端部分通過連接件連接。通過合適的驅動(其優選為制動帶)可使鎖緊件的開始部分與其末端部分之間的距離減小,從而以這種方式改變(或增加)鎖緊件與驅動輪之間的摩擦接觸。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鎖緊設備具有用于移動鎖緊件的驅動設備。如上所述,這種情況下的這一驅動設備在支承設備的圓周方向移動上述鎖緊件。在優選實施例中,驅動設備選擇自一組驅動設備,該組驅動設備包含液壓驅動、氣動驅動、電機和類似設備。由于通過液壓活塞驅動可傳遞非常大的力,液壓活塞驅動特別優選地作為驅動而提供。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驅動設備以線性方式移動。如上所述,優選設置可旋轉的支承設備,以便通過軸上的軸承設備使支撐設備可旋轉;所述軸相對于底座以旋轉固定方式設置。這種情況下,這一底座可能反過來以固定方式或可釋放方式設置在浮體上或設置在浮體的甲板上。例如,滑動軸承可用作所述軸承。同樣有益的是,第一驅動設備與底座鉸接(articulate)或鏈接(link)。這種情況下同樣有益的是,第一驅動設備吸收牽引裝置所施加的力。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所述器械具有第二驅動設備,以便將鎖緊件應用于第一驅動構件。優選地,其也可以是液壓件或液壓活塞件。這種情況下有益的是,第二驅動設備的兩個末端設置在鎖緊件上。有益的是,這一第二驅動器械具有預拉伸設備(pre-tensioning device),以便使其在例如沒有電流的狀態下位于特定的端位置。有益的是,可設置成其中存在鎖緊件與驅動輪之間的接合存在,以便在掉電或斷能時一直實現支承設備的鎖緊狀態,從而也實現浮體的固定狀態。另外,所述器械優選具有第二驅動構件,該第二驅動構件與支承設備連接或能夠與支承設備連接,使得第二驅動構件在至少一個旋轉方向的旋轉引起可旋轉的支承設備的旋轉運動。這種情況下,可能以與第一驅動構件相同的方式設計第二驅動構件,第二驅動構件可同樣地以相同方式配備有驅動件和鎖緊件。然而,也可能是只有第一驅動構件配備有可移動的鎖緊件、從而可實現旋轉;而第二驅動構件僅具有一個固定的鎖緊件,該鎖緊件以止動閘(fixing brake)的方式起作用。還可能只提供一個驅動構件,但這種情況下將提供額外的固定裝置,其在特定條件下允許 這一驅動構件與支承設備一起旋轉。例如,這可能以自由回轉機構(freewheel mechanism)的方式得以實現。在其他優選實施例的情況下,牽引裝置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魯道夫·沙倫貝格,托馬斯·貝克勒,
申請(專利權)人:布羅爾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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