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再充電電池,具有過充電保護。根據本發明專利技術的一個實施例,可再充電電池包括殼體;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一電極;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二電極,且所述第二電極具有延伸到所述殼體的外部的部分;電連接至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的短桿;以及從所述殼體延伸的伸縮式構件,所述短桿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伸縮式構件上方,并且在所述短桿與所述伸縮式構件之間具有間隙。所述伸縮式構件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可再充電電池的過充電狀況而將所述短桿電連接至所述第一電極,從而使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通過所述短桿短路。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涉及可再充電電池。
技術介紹
用于混合動力車(HEV)的棱柱形可再充電電池具有優于圓柱形可再充電電池的 散熱效率,并且在過充電時還具有比圓柱形可再充電電池高的安全性。因此,用于HEV的棱柱形可再充電電池并沒有采用在電池過充電時中斷電流的斷 流裝置(CID)。然而,混合動力車中的火花塞(PHEV)、電動車以及HEV要求大容量的可再充電電 池,使得電池的尺寸增大。這樣,棱柱形可再充電電池變得更厚,而且棱柱形可再充電電池的散熱效率依賴 于電池是在電池系統的內部還是外部而有所不同。因此,很難保證動力系統中的電池被過 充電時這些電池的安全性。在
技術介紹
中公開的以上信息僅用于加強對本專利技術背景的理解,因此可能包含不 構成本國內為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現有技術的信息。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示例性實施例針對一種可再充電電池,這種可再充電電池通過使其外部 電極端子短路并維持短路狀態來提高過充電時可再充電電池的安全性。根據本專利技術的實施例,可再充電電池包括殼體;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一電極;連 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二電極,且所述第二電極具有延伸到所述殼體的外部的部分;電連接至 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的短桿;以及從所述殼體延伸的伸縮式構件,所述短桿的至少一 部分位于所述伸縮式構件上方,并且在所述短桿與所述伸縮式構件之間具有間隙。所述伸 縮式構件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可再充電電池的過充電狀況而將所述短桿電連接至所述第 一電極,從而使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通過所述短桿短路。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包括波紋管構件或波紋管。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被配置為,在所述殼體的內部壓力高于設定 值時向所述短桿延展。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包括導電體。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和所述短桿可以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過充電狀 況而保持彼此電連接。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或所述短桿中至少之一被配置為,在所述伸縮式 構件和所述短桿響應于所述過充電狀況而傳導電流時熔融。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短桿被焊接和/或擰到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可以進一步包括具有兩個端部的彈簧,所述兩 個端部中的一個端部連接至所述殼體,并且所述兩個端部中的另一個端部連接至所述伸縮式構件的面向所述短桿的一側。所述彈簧可以被配置為,在朝向所述殼體且遠離所述短桿 的方向上給所述伸縮式構件施加壓力。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彈簧可以包括位于所述伸縮式構件的面向所述短桿的一側上 的直徑位置的兩個彈簧。在一實施例中,由所述彈簧施加到所述伸縮式構件上的壓力可以小于在所述可再 充電電池處于過充電狀況時施加到所述伸縮式構件上的所述殼體的內部壓力。根據本專利技術的另一實施例,可再充電電池包括殼體;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一電 極;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二電極,并且所述第二電極具有延伸到所述殼體的外部的部分; 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三電極,所述第三電極具有延伸到所述殼體的外部的部分;電連接至 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的第一短桿;電連接至所述第三電極的所述部分的第二短桿,所 述第一短桿與所述第二短桿相鄰,并且在所述第一短桿與所述第二短桿之間具有間隙;以 及從所述殼體延伸的伸縮式構件,所述伸縮式構件位于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下 方,并且在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與所述伸縮式構件之間具有間隙。所述伸縮式構 件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可再充電電池的過充電狀況而將所述第一短桿電連接至所述第二 短桿,從而使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通過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短路。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包括波紋管構件或波紋管。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被配置為,在所述殼體的內部壓力高于設定 值時向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延展。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短桿可以在所述第一短桿與所述伸縮式構件之間。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可以位于距所述伸縮式構件基本相 同的距離處。在一實施例中,所述伸縮式構件可以包括導電體。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可再充電電池可以進一步包括在所述伸縮式構件上的導電 板,其中所述導電板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過充電狀況而將所述第一短桿與所述第二短桿 電連接在一起。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可以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過充電 狀況而保持彼此電連接。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短桿或所述第二短桿中至少之一可以被配置為,在所述 第一短桿和所述第二短桿響應于所述過充電狀況而傳導電流時熔融。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短桿可以被焊接和/或擰到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附圖說明圖1是根據本專利技術一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的示意性透視圖。圖2是沿圖1的線II-II截取的可再充電電池的示意性剖面圖。圖3是示出當可再充電電池的內部壓力增大時電極端子的短路狀態的示意性剖 面圖。圖4是示出根據本專利技術另一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的示意性剖面圖。圖5是示出根據本專利技術又一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的示意性剖面圖。圖6是示出根據本專利技術再一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的示意性剖面圖。 圖7是示出電壓和溫度由于根據本專利技術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外部端子處的短 路而降低的圖表。<對表示附圖中的元件的參考標記進行的描述> 100、200、300、400 可再充電電池 10 電極組件11 正電極111、121 未涂覆區域 20 殼體 31、36 端子孔 33 密封塞 35 通孔41、42:第一電極、第二 51、52:引線構件 55 導電板 71 板簧 81,91 第一短桿 83,93 輔助電極 C1、C2、C3 第一間隙、第12 負電極 13 隔板 30 蓋板32 電解液注入孔 34 排放口部分電極50、53、54 伸縮式構件 61 短桿 72 支撐構件 82,92 第二短桿 C 間隙間隙、第三間隙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將參考附圖更全面地描述本專利技術,附圖中示出本專利技術的示例性實施例。本領 域技術人員會認識到,可以在均不背離本專利技術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以多種不同的方式 對所描述的實施例進行修改。附圖和說明書應當被認為本質上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 的。相同的附圖標記在申請文件中始終表示相同的元件。圖1是根據本專利技術一實施例的可再充電電池100的示意性透視圖,并且圖2是沿 圖1的線II-II截取的可再充電電池100的示意性剖面圖。參見圖1和圖2,可再充電電池100包括封裝有電極組件10的殼體20、封閉殼體 20 一側處形成的開口的蓋板30、分別裝配在蓋板30的端子孔31和36中的第一電極端子 41和第二電極端子42,以及分別將第一電極端子41和第二電極端子42連接至電極組件10 的引線構件51和52。電極組件10包括作為絕緣體的隔板13以及分別位于隔板13兩側的正電極11和 負電極12。正電極11、負電極12和隔板13 —起被卷繞以形成膠卷形狀。正電極11和負電極12由薄薄地鍍有金屬箔的電流收集體形成。正電極11和負電 極12均被劃分為具有涂覆區域以及未涂覆區域111和121,涂覆區域以及未涂覆區域111 和121通過是否涂有活性材料來區分。也就是說,涂覆區域是涂有活性材料的區域,而未涂 覆區域111和121是沒有涂覆活性材料的區域。每一對未涂覆區域111和121彼此處于相對端,并且位于正電極11和負電極12長 度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可再充電電池,包括:殼體;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一電極;連接至所述殼體的第二電極,所述第二電極具有延伸到所述殼體的外部的部分;電連接至所述第二電極的所述部分的短桿;以及從所述殼體延伸的伸縮式構件,所述短桿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伸縮式構件上方,并且在所述短桿與所述伸縮式構件之間具有間隙,其中,所述伸縮式構件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可再充電電池的過充電狀況而將所述短桿電連接至所述第一電極,從而使所述第一電極和所述第二電極通過所述短桿短路。
【技術特征摘要】
...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卞相轅,橋本達也,全相垠,金容三,金孝燮,金成培,崔水石,
申請(專利權)人:SB鋰摩托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KR[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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