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有一休閑傘配合燈體所組成;其中,該休閑傘于中間支桿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及傘骨,而于該傘骨上則覆設有傘布;該燈體由電源線所連結而成;該休閑傘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且該燈體嵌掣入該嵌槽中。從而,使用簡便,且不會破壞整體美觀,更可藉由燈體的閃爍效果。(*該技術在2011年保護過期,可自由使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涉及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尤其指一種應用于一般設置于戶外休憩場所、露天咖啡廳……等處的大型落地式休閑傘上,使其子夜晚來臨時,不僅能具有照明功效,且更能制造出一良好氣氛的休閑傘。按,可于一些戶外休閑娛樂場所,如各觀光游樂場的飲食休息區露天咖啡廳……等處,見到業者設置有許多遮陽休閑傘,以供民眾于戶外休憩時,能藉該休閑傘的遮蔽,以阻隔炙熱陽光的照射,而獲得一良好舒適的休息環境。該類休閑傘的結構,大多皆為于中間支桿上段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骨,再于傘骨上覆設有傘布,以用來遮蔽炙熱的陽光;而于夜晚來臨時,由于該休閑傘會遮蔽住外來的光線,為避免民眾于傘下休憩時過于昏暗,業者大多會將該傘收合起來、或將四周光源位置降低、亦或于休閑傘內懸掛燈具……等,以提供適當亮度的照明。然而,利用上述各種方式,雖皆可達到提供于該休閑傘內休憩的民眾,于夜晚時能有適當亮度的照明,但皆有其缺點存在,如將休閑傘收合,需要浪費時間、人力一一去施行,且因有些傘固定于地面上,收合后無法拿起儲放,放在原地又覺得蠻礙眼的,另外傘于收合后,傘布上面的灰塵、臟物,極易到處掉落,而造成諸多困擾與不便;將四周光源降低,則還需另行施工配合休閑傘所置放的位置組設,且光源降低其所照射的范圍亦會變小,為維持于一定范圍內相同亮度的照明,則勢必要增加燈具設置的數量,而亦會造成相當的不便與麻煩;而于休閑傘內吊掛燈具雖為最簡便的方式,但是,現今于市面上還未有休閑傘專用的燈具,所以,業者大都僅將一般小型燈具直接吊掛于休閑傘的傘骨上,此舉不僅有礙觀瞻,且破壞了整體所營造出的美感與氣氛。本技術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于該休閑傘的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較大的C型嵌槽,再將一般的燈體嵌掣于該嵌槽內;藉此,即可成為一種組設、使用簡便,且不會破壞整體美觀,更可藉由燈體的閃爍效果。本技術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有一休閑傘配合燈體所組成;其中,該休閑傘于中間支桿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及傘骨,而于該傘骨上則覆設有傘布;該燈體由電源線所連結而成;其特征在于該休閑傘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且該燈體嵌掣入該嵌槽中。該燈體的前端朝向休閑傘內側支桿方向。該休閑傘的支桿內形成有導管,電源插頭的導線經該導管,而連接于一電源開關上,并由該導管透過支桿頂端的開孔,而與各傘撐骨及傘骨的燈體的電源線相互連設導通。該電源插頭的導線穿設于支桿內部導管中,且設于支桿適當位置處的各支孔,而分別連結至各傘撐骨及傘骨上的燈體的電源線。由于采用上述方案使用簡便,且不會破壞整體美觀,更可藉由燈體的閃爍效果。為使本技術使用的技術手段、技術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茲配合圖式及圖號詳細說明如下參照圖式附圖說明圖1本技術的一實施例立體分解圖。圖2本技術的另一實施例立體分解圖。圖3本技術的一實施例局部放大立體分解圖。圖4本技術的一實施例組合正視剖視圖。圖5本技術的傘張開狀態圖。圖6本技術的空心支桿俯視剖視圖。圖7本技術的實心支桿俯視剖視圖。圖8本技術的傘收合狀態圖。首先,請參閱圖1所示,本技術的休閑傘與習用相同,皆是于中間支桿1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2及傘骨4,而于該傘骨4上則可供覆設有傘布3(如圖5所示);其主要的改良于傘撐骨2及傘骨4的下端面,開設有一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21、41(如圖3所示),再將一般市面上常見的燈體5嵌掣入該嵌槽21、41內,且該燈體5的前端朝向支桿1方向,以避免傘撐骨2及傘骨4于收合時造成阻礙的狀況(如圖4所示)。另,請參閱圖1、2、5所示,于該支桿1內設有導管11,以供電源插頭12利用導線121經該導管11,連接至設于支桿1適當位置處的電源開關13,并由導管11經支桿1頂端的開孔111、或開設于支桿1各適當位置處的支孔14,而分別配送連接至各傘撐骨2及傘骨4上的燈體5的電源線51,以令各燈體5獲得電源的供應;而該支桿1內的導管11,其可配合該支桿1的材質而設置,如一般的中空支桿1,則該導管11即可利用其中空處(如圖6所示),又如一般的實心支桿1,則該導管11為避開其中心銜接處,故需另行開設有偏心的導管11(如圖7所示);又,該電源開關11設于支桿1上的位置,需配合傘骨4于收合時下端的高度,以避免造成傘骨4無法收合的窘狀(如圖8所示)。藉由以上所述,該元件的組成與使用實施說明可知,本技術與習用方式相比較下,本技術利用嵌槽使燈體嵌掣于其中,不僅于組設、使用上皆極為方便,且不會破壞該休閑傘整體的美觀,另外,藉該燈體所具有的明滅閃爍功能,使其不僅具有照明的功效,亦能營造出一亮麗美好的氣氛。綜上所述,本技術實施例確能達到所預期的使用功效,又其所揭露的具體構造,不僅未曾見諸于同類產品中,亦未曾公開于申請前,誠已完全符合專利法的規定與要求,依法提出新型專利的申請。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有一休閑傘配合燈體所組成;其中,該休閑傘于中間支桿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及傘骨,而于該傘骨上則覆設有傘布;該燈體由電源線連結而成;其特征在于該休閑傘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且該燈體嵌掣入該嵌槽中。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燈具的休閑傘,其特征在于該燈體的前端朝向休閑傘內側支桿方向。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燈具的休閑傘,其特征在于該休閑傘的支桿內形成有導管,電源插頭的導線經該導管,而連接于一電源開關上,并由該導管透過支桿頂端的開孔,而與各傘撐骨及傘骨的燈體的電源線相互連設導通。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燈具的休閑傘,其特征在于該電源插頭的導線穿設于支桿內部導管中,且設于支桿適當位置處的各支孔,而分別連結至各傘撐骨及傘骨上的燈體的電源線。專利摘要本技術涉及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有一休閑傘配合燈體所組成;其中,該休閑傘于中間支桿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及傘骨,而于該傘骨上則覆設有傘布;該燈體由電源線所連結而成;該休閑傘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且該燈體嵌掣入該嵌槽中。從而,使用簡便,且不會破壞整體美觀,更可藉由燈體的閃爍效果。文檔編號A45B3/00GK2479777SQ0122450公開日2002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01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2001年5月23日專利技術者李重成 申請人:李重成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具有燈具的休閑傘,主要有一休閑傘配合燈體所組成;其中,該休閑傘于中間支桿上套設有可向外張開呈輻射狀的傘撐骨及傘骨,而于該傘骨上則覆設有傘布;該燈體由電源線連結而成;其特征在于:該休閑傘的傘撐骨及傘骨下端面開設有開口較小、內部空間較大的C型嵌槽,且該燈體嵌掣入該嵌槽中。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李重成,
申請(專利權)人:李重成,
類型:實用新型
國別省市:71[中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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