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交叉引用本申請要求保護于2013年8月27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No. 61/870,269的權益,該臨時申請的整體內容通過引用并入于此。
本公開涉及電池,并且更具體地涉及固態電池。
技術介紹
可再充電鋰離子電池是針對便攜式電子設備以及電動和混合電動車輛的有吸引力的能源存儲系統,這是因為它們與其他電化學能量存儲設備相比的高比能。典型的Li離子電池單元包含負電極、正電極和負電極與正電極之間的分隔物區域。兩個電極包含可逆地插入鋰或與鋰反應的活性材料。在一些情況下,負電極可以包括可以可逆地電化學溶解和沉積的鋰金屬。分隔物包含具有鋰陽離子的電解質,并且用作電極之間的物理屏障,使得沒有一個電極在電池單元內電子連接。通常,在充電期間,在正電極處存在電子的生成并且在負電極處存在等量的電子的消耗,以及這些電子經由外部電路來傳遞。在電池單元的理想充電中,在正電極處生成這些電子,因為存在經由氧化鋰離子從正電極的活性材料的提取,并且在負電極處消耗電子,因為存在鋰離子成負電極的活性材料的還原。在放電期間,完全相反的反應發生。與具有常規碳質負電極的電池相比,具有鋰金屬負電極的電池提供極高的比能(以Wh/kg為單位)和能量密度(以Wh/L單位)。然而,這樣的系統的循環壽命由于下述是相當有限的:(a)每個循環期間的電池單元夾層中的顯著體積變化,因為Li金屬被剝離和鍍覆;(b)再充電期間的枝晶的形成,該枝晶可能穿透分隔物和使電池單元短路和/或導致負電極的破碎和容量損失;(c)擴展循環上的金屬中的形態變化,其導致電池單元中的大的總體體積變化;以及(d)鈍化層的結構和組成的變化,鈍化層當被暴露 ...
【技術保護點】
一種固態電池,包括:第一電池單元堆疊,包括定位在第一陰極和第一陽極之間的第一固體電解質分隔物;第一基本層,包括定位在第一陽極正下方的第一基本部分,并且包括橫向延伸超出第一陽極的第一橫向延伸部;第二電池單元堆疊,在第一基本層下方并且包括定位在第二陰極與第二陽極之間的第二固體電解質分隔物;第二基本層,包括定位在第二陽極正下方的第二基本部分,并且包括橫向延伸超出第二陽極的第二橫向延伸部,其中第二基本部分橫向延伸超出第一橫向延伸部;以及多路復用器,(i)通過第一橫向延伸部與第一基本部分電通信,和(ii)通過第二橫向延伸部與第二基本部分電通信。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3.08.27 US 61/8702691.一種固態電池,包括:第一電池單元堆疊,包括定位在第一陰極和第一陽極之間的第一固體電解質分隔物;第一基本層,包括定位在第一陽極正下方的第一基本部分,并且包括橫向延伸超出第一陽極的第一橫向延伸部;第二電池單元堆疊,在第一基本層下方并且包括定位在第二陰極與第二陽極之間的第二固體電解質分隔物;第二基本層,包括定位在第二陽極正下方的第二基本部分,并且包括橫向延伸超出第二陽極的第二橫向延伸部,其中第二基本部分橫向延伸超出第一橫向延伸部;以及多路復用器,(i)通過第一橫向延伸部與第一基本部分電通信,和(ii)通過第二橫向延伸部與第二基本部分電通信。2.權利要求1的電池,進一步包括:第一絕緣體,第一絕緣體定位在第一基本部分上方,并且沿著第一陽極的第一側、第一陰極的第二側和第一分隔物的第三側延伸;以及第二絕緣體,第二絕緣體定位在第二基本部分上方,并且沿著第二陽極的第四側、第二陰極的第五側和第二分隔物的第六側延伸。3.權利要求2的電池,進一步包括:第一傳導構件,從第一橫向延伸部向上延伸;以及第二傳導構件,從第二橫向延伸部向上延伸,其中:多路復用器通過第一橫向延伸部和第一傳導構件與第一基本部分電通信;多路復用器通過第二橫向延伸部和第二傳導構件與第二基本部分電通信;以及第二絕緣體定位在第一傳導構件和第二傳導構件之間。4.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傳導構件是第一基本層的向上延伸部分;以及第二傳導構件是第二基本層的向上延伸部分。5.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傳導構件是第一多路復用器引腳;以及第二傳導構件是第二多路復用器引腳。6.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電池單元堆疊具有第一最大厚度;第二電池單元堆疊具有第二最大厚度;以及第一最大厚度大于第二最大厚度。7.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側、第二側和第三側垂直于第一基本部分的上表面。8.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側、第二側和第三側不垂直于第一基本部分的上表面。9.權利要求3的電池,其中第一電池單元堆疊與第二電池單元堆疊串聯連接。10.一種形成固態電池的方法,包括:提供第一電池單元堆疊,第一電池單元堆疊包括定位在第一陰極和第一陽極之間的第一固體電解質分隔物;定位第一基本層的第一基本部分在第一陽極正下方,第一基本層包括橫向延伸超出第一陽極的第一橫向延伸部;提供第二電池單元堆疊,第二電池單元堆疊包括定位在第二陰極與第二陽極之間的第二固體電解質分...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J·F·克里斯滕森,B·舒曼,T·羅曼,
申請(專利權)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德國;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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