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提供了一種翻鞋裝置,包括支架,支架的平面上設置有兩個對稱的通孔,支架的上端位于兩通孔之間處設置有翻鞋板,翻鞋板正上方設置有撐鞋板,撐鞋板包括第一撐鞋板和第二撐鞋板,第一撐鞋板與第二撐鞋板相對間隔布置,第一撐鞋板與第二撐鞋板之間的間隙正對翻鞋板;還包括移動架,移動架為框形架體,所撐鞋板設置在框形架體的上端框架上,框形架體的兩側框架分別穿過所述兩通孔后伸入到支架的平面的下方,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與驅動移動架沿所述通孔上下移動的驅動裝置相連。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所述的翻鞋裝置結構簡單,維護方便,使用者只需將待翻的鞋子放到撐鞋板上,踩動腳踏板即可將鞋子翻轉,翻鞋效率大大提高。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技術屬于鞋子制造
,尤其是涉及一種翻鞋裝置。
技術介紹
在拖鞋加工工藝中,拖鞋的鞋面或鞋套都是從反面與鞋底縫紉加工的,縫好后需將鞋面或鞋套的鞋面翻轉過來,現有技術大多都是通過人工或借助簡單工具進行翻轉,翻轉工序較繁瑣,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思路
有鑒于此,本技術旨在提出一種省時省力且翻鞋效率高的翻鞋裝置。為達到上述目的,本技術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種翻鞋裝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由若干條支腿支撐一個平面組成;所述支架的平面上設置有兩個對稱的通孔,所述平面的上端位于兩通孔之間處設置有翻鞋板,所述翻鞋板正上方設置有撐鞋板,所述撐鞋板包括第一撐鞋板和第二撐鞋板,所述第一撐鞋板與第二撐鞋板相對間隔布置,所述第一撐鞋板與第二撐鞋板之間的間隙正對所述翻鞋板;還包括移動架,所述移動架為框形架體,所述撐鞋板設置在所述框形架體的上端框架上,所述框形架體的兩側框架分別穿過所述兩通孔后伸入到支架的平面的下方,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與驅動所述移動架沿所述通孔上下移動的驅動裝置相連。進一步的,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鏈條、第二鏈條、第一腳踏板和第二腳踏板,所述第一腳踏板和第二腳踏板并排放置,它們的一端可轉動的設置于支腿之間的橫桿上,所述第一鏈條一端與第一腳踏板相連,另一端穿過支架的平面下端的支撐環后與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相連,所述第二鏈條一端與第二腳踏板相連,另一端繞過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后也連接在所述第二腳踏板上。進一步的,所述兩通孔的外圍設置有導向筒。進一步的,所述支腿上位于移動架下方處設置有限位塊。相對于現有技術,本技術所述的翻鞋裝置具有以下優勢: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使用者只需將待翻的鞋子放到撐鞋板上,踩動腳踏板即可將鞋子翻轉,翻鞋效率大大提高,而且結構簡單,維護方便。【附圖說明】構成本技術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技術的進一步理解,本技術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技術,并不構成對本技術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圖1為本技術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1-支座;2-翻鞋板;3-撐鞋板;301-第一撐鞋板;302-第二撐鞋板;4_移動架;5-導向筒;6-橫桿;7-第一鏈條;8-第一腳踏板;9-第二鏈條;I O-第二腳踏板;11-限位塊。【具體實施方式】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技術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技術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技術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在本技術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技術中的具體含義。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技術。如圖1所示,一種翻鞋裝置,包括支架I,所述支架I由若干條支腿支撐一個平面組成;所述支架I的平面上設置有兩個對稱的通孔,所述平面的上端位于兩通孔之間處設置有翻鞋板2,所述翻鞋板2正上方設置有撐鞋板3,所述撐鞋板3包括第一撐鞋板301和第二撐鞋板302,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相對間隔布置,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之間的間隙正對所述翻鞋板2;還包括移動架4,所述移動架4為框形架體,所述撐鞋板3設置在所述框形架體的上端框架上,所述框形架體的兩側框架分別穿過所述兩通孔后伸入到支架I的平面的下方,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與驅動所述移動架4沿所述通孔上下移動的驅動裝置相連;進一步的,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鏈條7、第二鏈條9、第一腳踏板8和第二腳踏板10,所述第一腳踏板8和第二腳踏板10并排放置,它們的一端可轉動的設置于支腿之間的橫桿6上,所述第一鏈條7—端與第一腳踏板8相連,另一端穿過支架I的平面下端的支撐環后與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相連,向下踩動第一腳踏板8可由第一鏈條7帶動移動架4上移,所述第二鏈條9 一端與第二腳踏板10相連,另一端繞過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后也連接在所述第二腳踏板10上,向下踩動第二腳踏板10可由第二鏈條9帶動移動架4下移;進一步的,所述兩通孔的外圍設置有導向筒5,可對上下移動的移動架4起到導向作用;進一步的,所述支腿上位于移動架4下方處設置有限位塊11,可對移動架4起限位作用,防止移動架4無限制下降;本實例的工作過程:首先向下踩動第一腳踏板7帶動移動架4上移,使撐鞋板3和翻鞋板2脫離并位于翻鞋板2上方,待翻面的鞋套為具有一開口的套體,將待翻面的鞋套套在撐鞋板3上,鞋套由第一撐鞋板301和第二撐鞋板302撐起,然后向下踩動第二腳踏板10帶動移動架4下移,鞋套位于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之間間隙的部分與翻鞋板2接觸,繼續向下踩動第二腳踏板10帶動移動架4繼續下移,套在撐鞋板3上的鞋套在向下的驅動力的作用下逐漸全部反套在翻鞋板2上,最后將翻面后的鞋套從翻鞋板2上取下,至此翻鞋完成。以上所述僅為本技術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技術,凡在本技術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技術的保護范圍之內。【主權項】1.一種翻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I),所述支架(I)由若干條支腿支撐一個平面組成; 所述支架(I)的平面上設置有兩個對稱的通孔,所述平面的上端位于兩通孔之間處設置有翻鞋板(2),所述翻鞋板(2)正上方設置有撐鞋板(3),所述撐鞋板(3)包括第一撐鞋板(301)和第二撐鞋板(302),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相對間隔布置,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之間的間隙正對所述翻鞋板(2); 還包括移動架(4),所述移動架(4)為框形架體,所述撐鞋板(3)設置在所述框形架體的上端框架上,所述框形架體的兩側框架分別穿過所述兩通孔后伸入到支架(I)的平面的下方,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與驅動所述移動架沿所述通孔上下移動的驅動裝置相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第一鏈條(7)、第二鏈條(9)、第一腳踏板(8)和第二腳踏板(10),所述第一腳踏板(8)和第二腳踏板(10)并排放置,它們的一端可轉動的設置于支腿之間的橫桿(6)上,所述第一鏈條(7) —端與第一腳踏板(8)相連,另一端穿過支架(I)的平面下端的支撐環后與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相連,所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翻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由若干條支腿支撐一個平面組成;所述支架(1)的平面上設置有兩個對稱的通孔,所述平面的上端位于兩通孔之間處設置有翻鞋板(2),所述翻鞋板(2)正上方設置有撐鞋板(3),所述撐鞋板(3)包括第一撐鞋板(301)和第二撐鞋板(302),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相對間隔布置,所述第一撐鞋板(301)與第二撐鞋板(302)之間的間隙正對所述翻鞋板(2);還包括移動架(4),所述移動架(4)為框形架體,所述撐鞋板(3)設置在所述框形架體的上端框架上,所述框形架體的兩側框架分別穿過所述兩通孔后伸入到支架(1)的平面的下方,所述框形架體的下端框架與驅動所述移動架沿所述通孔上下移動的驅動裝置相連。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李秀田,
申請(專利權)人:天津永進縫制品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天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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