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公開了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它涉及船舶用品技術領域。它的燈箱內設有照明燈,燈箱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警示燈收納區里面收納有警示燈,警示燈通過電纜與蓄電池相連,蓄電池下方設有充電接口,燈箱上表面安有紅外線檢測裝置,紅外線檢測裝置與信號處理裝置相連,信號處理裝置連接有控制裝置,控制裝置與警示燈連接,燈箱底部設有配重塊,配重塊安裝在照明燈下方;所述燈箱上設有開關;所述紅外線檢測裝置外部設置有不干擾紅外線檢測的保護罩。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有益效果為:它將照明燈和警示燈合為一體,一般只使用照明燈,檢測到臨近船只后,啟用警示燈,對靠近其航線船只提供閃爍警示作用,節約電能源,配重塊的使用使箱體相對穩定。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專利說明】
:本技術涉及船舶用品
,具體涉及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
技術介紹
:船用燈大多就是用來提供照明的,一般固定安裝在吊頂上,但由于海上航行的船時常會受到海浪影響搖晃,導致了船艙內吊頂上的照明燈照明朝向不一,嚴重影響航行安全;船用警示燈是船舶上常見的航行警示燈,用于對靠近其航線的船提供警示作用,船用警示燈起閃爍警示作用。目前,在實際使用中,常規的船用燈的照明燈和警示燈是分開的,操作和使用不夠方便。
技術實現思路
:本技術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使用方便的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它將照明燈和警示燈結合為一體,未檢測到危險信號時,只使用照明燈,檢測到臨近船只后,啟用警示燈,對靠近其航線的船只提供閃爍警示作用,節約電能源,配重塊的使用使箱體相對穩定。為了解決
技術介紹
所存在的問題,本技術采用的技術方案為:它包括燈箱、照明燈、警示燈、警示燈收納區、紅外線檢測裝置、信號處理裝置、控制裝置、蓄電池、充電接口、配重塊;所述燈箱內設有照明燈,燈箱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警示燈收納區里面收納有警示燈,警示燈通過電纜與蓄電池相連,蓄電池設置在燈箱內,蓄電池下方設有充電接口,燈箱上表面安裝有紅外線檢測裝置,紅外線檢測裝置與信號處理裝置相連,信號處理裝置連接有控制裝置,控制裝置與警示燈連接,信號處理裝置和控制裝置設在燈箱內部,燈箱底部設有配重塊,配重塊安裝在照明燈的下方。進一步的,所述的燈箱上設有開關。進一步的,所述的紅外線檢測裝置外部設置有不干擾紅外線檢測的保護罩。采用上述結構后,本技術有益效果為:它將照明燈和警示燈結合為一體,未檢測到危險信號時,只使用照明燈,檢測到臨近船只后,啟用警示燈,對靠近其航線的船只提供閃爍警示作用,節約電能源,配重塊的使用使箱體相對穩定。【附圖說明】:圖1為本技術的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燈箱1、照明燈2、警示燈3、警示燈收納區4、紅外線檢測裝置5、信號處理裝置6、控制裝置7、蓄電池8、充電接口 9、配重塊10。【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技術作進一步的說明。為了使本技術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技術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技術,并不用于限定本技術。如圖1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它包括燈箱1、照明燈2、警示燈3、警示燈收納區4、紅外線檢測裝置5、信號處理裝置6、控制裝置7、蓄電池8、充電接口 9、配重塊10;所述燈箱I內設有照明燈2,燈箱I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4,警示燈收納區4里面收納有警示燈3,警示燈3通過電纜與蓄電池8相連,蓄電池8設置在燈箱I內,蓄電池8下方設有充電接口 9,燈箱I上表面安裝有紅外線檢測裝置5,紅外線檢測裝置5與信號處理裝置6相連,信號處理裝置6連接有控制裝置7,控制裝置7與警示燈3連接,信號處理裝置6和控制裝置7設在燈箱I內部,燈箱I底部設有配重塊10,配重塊10安裝在照明燈2的下方。進一步的,所述的燈箱I上設有開關。進一步的,所述的紅外線檢測裝置5外部設置有不干擾紅外線檢測的保護罩。船舶夜間行駛需要照明時,打開燈箱I開關,照明燈亮,為船舶照明,同時紅外線檢測裝置5啟動,紅外線檢測裝置5按設定檢測船舶周圍物體,若檢測到有其他船只臨近,信號傳遞給信號處理裝置6,信號處理裝置6將處理后的信號傳送給控制裝置7,控制裝置7收到信號后立即啟動警示燈3,警示燈3閃爍提供警示作用,警示燈3在白天不使用時,收納進警示燈收納區4內,晚間將警示燈3拉出燈箱I外部使用,當周圍物體遠離,不在紅外檢測裝置5設定的距離內,警示燈3不再閃爍,節約電能源,蓄電池8為燈箱I提供電能,充電接口9用于蓄電池8的充電,配重塊10的設置,是燈箱I重量增加,遇到海浪時箱體相對穩定。本【具體實施方式】將照明燈和警示燈結合為一體,未檢測到危險信號時,只使用照明燈,檢測到臨近船只后,啟用警示燈,對靠近其航線的船只提供閃爍警示作用,節約電能源,配重塊的使用使箱體相對穩定。以上所述,僅用以說明本技術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技術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技術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技術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主權項】1.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箱(1)、照明燈(2)、警示燈(3)、警示燈收納區(4)、紅外線檢測裝置(5)、信號處理裝置(6)、控制裝置(7)、蓄電池(8)、充電接口(9)、配重塊(1);所述燈箱(I)內設有照明燈(2 ),燈箱(I)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4 ),警示燈收納區(4)里面收納有警示燈(3),警示燈(3)通過電纜與蓄電池(8)相連,蓄電池(8)設置在燈箱(1)內,蓄電池(8)下方設有充電接口(9),燈箱(1)上表面安裝有紅外線檢測裝置(5),紅外線檢測裝置(5)與信號處理裝置(6)相連,信號處理裝置(6)連接有控制裝置(7),控制裝置(7)與警示燈(3)連接,信號處理裝置(6)和控制裝置(7)設在燈箱(1)內部,燈箱(I)底部設有配重塊(10),配重塊(10)安裝在照明燈(2)的下方。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箱(1)上設有開關。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紅外線檢測裝置(5)外部設置有保護罩。【專利摘要】本技術公開了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它涉及船舶用品
它的燈箱內設有照明燈,燈箱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警示燈收納區里面收納有警示燈,警示燈通過電纜與蓄電池相連,蓄電池下方設有充電接口,燈箱上表面安有紅外線檢測裝置,紅外線檢測裝置與信號處理裝置相連,信號處理裝置連接有控制裝置,控制裝置與警示燈連接,燈箱底部設有配重塊,配重塊安裝在照明燈下方;所述燈箱上設有開關;所述紅外線檢測裝置外部設置有不干擾紅外線檢測的保護罩。本技術有益效果為:它將照明燈和警示燈合為一體,一般只使用照明燈,檢測到臨近船只后,啟用警示燈,對靠近其航線船只提供閃爍警示作用,節約電能源,配重塊的使用使箱體相對穩定。【IPC分類】B63B45/06, B63B45/00【公開號】CN205366012【申請號】CN201620170800【專利技術人】陳雅利 【申請人】陳雅利【公開日】2016年7月6日【申請日】2016年3月7日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船舶警示和照明兩用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箱(1)、照明燈(2)、警示燈(3)、警示燈收納區(4)、紅外線檢測裝置(5)、信號處理裝置(6)、控制裝置(7)、蓄電池(8)、充電接口(9)、配重塊(10);所述燈箱(1)內設有照明燈(2),燈箱(1)內設有一個警示燈收納區(4),警示燈收納區(4)里面收納有警示燈(3),警示燈(3)通過電纜與蓄電池(8)相連,蓄電池(8)設置在燈箱(1)內,蓄電池(8)下方設有充電接口(9),燈箱(1)上表面安裝有紅外線檢測裝置(5),紅外線檢測裝置(5)與信號處理裝置(6)相連,信號處理裝置(6)連接有控制裝置(7),控制裝置(7)與警示燈(3)連接,信號處理裝置(6)和控制裝置(7)設在燈箱(1)內部,燈箱(1)底部設有配重塊(10),配重塊(10)安裝在照明燈(2)的下方。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陳雅利,
申請(專利權)人:陳雅利,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福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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