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具有帶阻尼的向前折疊的遠程釋放座椅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本申請在美國法典第35卷第119(a)-(d)下要求2012年11月19日提交的DE102012221018.0的外國優先權益,其公開內容因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本文。
本公開涉及用于被遠程地釋放以向前折疊的交通工具座椅的座椅靠背折疊機構。
技術介紹
后座椅可以具有座椅靠背,座椅靠背向前折疊以提供從交通工具的行李箱或防塵罩可以接近的更大的載重地板和載貨面積。座椅靠背樞轉地連接到座椅底部并且彈簧在座椅靠背上施加偏置力以在向前方向上向下折疊座椅。以彈簧偏置到向前的折疊位置的遠程地釋放座椅的問題是座椅可能以過大的速度向前折疊。在乘客室的座椅靠背的不受控制的移動是不希望的。該問題的任何解決方案必須實現而沒有對交通工具座椅增加過度重量、復雜性或花費。
技術實現思路
本公開涉及解決以上問題以及如下面概述的其他問題。根據本公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用于具有行李箱的交通工具的座椅,其界定開口。座椅包括座椅底部和座椅靠背,座椅靠背通過鉸鏈機構連接到座椅底部,用于在其中開口被座椅靠背閉合的就座位置和其中座椅被向前折疊以露出從乘客室到行李箱的開口的載貨位置之間移動。彈簧可操作地連接到座椅靠背以將座椅靠背偏置成在向前方向上折疊在座椅底部上。連接到座椅靠背的阻尼器限制座椅靠背向前折疊的速度。根據本公開的當其涉及座椅時的其他方面,從交通工具的行李箱可接近的遠程釋放機構可以用于釋放座椅靠背以在向前方向上折疊。遠程釋放機構通過纜繩連接到通常保持座椅靠背在就座位置的座椅靠背釋放機構。阻尼器可以是充油缸(oilfilledcylinder)、活塞 ...
【技術保護點】
一種用于具有行李箱室的交通工具的座椅,所述座椅界定開口,所述座椅包括:座椅底部;座椅靠背,所述座椅靠背通過鉸鏈機構連接到所述座椅底部,以在其中所述開口被所述座椅靠背閉合的就座位置和其中所述座椅靠背被在向前的方向上折疊的載貨位置之間移動,從而提供從乘客室到所述行李箱室的開口;彈簧,所述彈簧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座椅靠背以將所述座椅靠背偏置成在向前方向折疊在所述座椅底部上;以及阻尼器,所述阻尼器連接到所述座椅靠背,所述阻尼器限制所述座椅靠背向前折疊的速度。
【技術特征摘要】
2012.11.19 DE 102012221018.01.一種用于具有行李箱室的交通工具的座椅,所述座椅界定開口,所述座椅包括:座椅底部;座椅靠背,所述座椅靠背通過鉸鏈機構連接到所述座椅底部,以在其中所述開口被所述座椅靠背閉合的就座位置和其中所述座椅靠背被在向前的方向上折疊的載貨位置之間移動,從而提供從乘客室到所述行李箱室的開口;彈簧,所述彈簧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座椅靠背以將所述座椅靠背偏置成在向前方向折疊在所述座椅底部上;阻尼器,所述阻尼器連接到所述座椅靠背,所述阻尼器限制所述座椅靠背向前折疊的速度,其中所述彈簧具有操作區域,所述操作區域跨越從所述就座位置到在所述就座位置和所述載貨位置之間的第一中間位置的移動范圍的第一部分,并且所述阻尼器具有跨越從第二中間位置到所述載貨位置的移動范圍的第二部分的操作區域。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還包括遠程釋放機構,所述遠程釋放機構是從所述交通工具的所述行李箱室可接近的,所述遠程釋放機構釋放所述座椅靠背以在向前方向上折疊,其中所述遠程釋放機構通過纜繩連接到通常保持所述座椅靠背在所述就座位置的座椅靠背釋放機構。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中所述阻尼器包括充油缸、活塞以及桿,其中所述充油缸附接到所述座椅靠背的框架,所述桿的第一端部附接到被接收在所述充油缸內的所述活塞,所述桿的第二端部樞轉地連接到所述鉸鏈機構。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中所述彈簧的操作區域和所述阻尼器的操作區域重疊,并且在隨著所述座椅靠背從所述就座位置移動到所述載貨位置的部分移動過程中所述彈簧和所述阻尼器兩者都對所述座椅靠背起作用。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座椅,其中所述彈簧的操作區域限制到約35°并且所述阻尼器的操作區域限制到約81°。6.一種用于交通工具的座椅靠背,包括:座椅靠背框架,其繞著軸線樞轉;扭力彈簧,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座椅靠背以在所述座椅靠背框架上施加偏置力;閂鎖,其將所述座椅靠背保持在就座位置;纜繩釋放機構,其被操作以釋放所述閂鎖,其中所述纜繩釋放機構是遠程閂鎖釋放件,所述遠程閂鎖釋放件是從所述交通工具的行李箱室可接近的,并且所述遠程閂鎖釋放件將所述座椅靠背框架釋放到向前折疊位置;以及阻尼器,其可操作地連接在所述座椅靠背和所述扭力彈簧之間以限制所述扭力彈簧將所述座椅靠背移動到所述向前折疊位置的速度。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靠背,其中所述遠程閂鎖釋放件通過纜繩連接到通常保持所述座椅靠背框架在所述就座位置的所述閂鎖。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座椅靠背,其中所述阻尼器是填充流體的缸。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座椅靠...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安東·斯泰斯爾,克里斯蒂安·維韋斯特,弗雷德里克·舍瓦利爾,約蘭·布爾基奇,彼得·亞歷山大·沃爾夫,拉爾夫·庫什曼,
申請(專利權)人:李爾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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