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總體涉及糖酵解酶及其用途的領域。更具體地,本專利技術提供來自嗜熱毀絲霉(Myceliophthora thermophila)的GH61蛋白、和所述蛋白在從纖維素生物質產生可發酵糖類和乙醇中的用途。直量纖維素生物質是用于生成可發酵糖類的重要的可再生資源。這些糖類可用作發酵和其他代謝工藝的基質以產生生物燃料、化學化合物和其他有商業價值的終產物。雖然將糖類諸如單糖發酵為乙醇相對直接,但將纖維素生物質有效轉化為可發酵的糖類是有挑戰的。Ladisch 等人,1983, Enzyme Microb.Technol.5:82。纖維素生物質向可發酵糖類的轉化可以開始于化學、機械、酶促或其他預處理以提高纖維素對水解的敏感性。這種預處理之后可以是使用分解纖維素的酶進行的纖維素向纖維二糖、纖維寡糖、葡萄糖和其他糖類與糖聚合物的酶促轉化。這些酶總稱為“纖維素酶”,并包括內切葡聚糖酶、β -葡糖苷酶和纖維二糖水解酶。專利技術概述在一個方面,本專利技術提供從嗜熱毀絲霉獲得的重組糖苷水解酶61家族(GH61)蛋白和編碼所述蛋白的核酸。本專利技術`還提供來自嗜熱毀絲霉培養物肉湯的分離和純化的GH61蛋白。這些蛋白可用于增加含纖維素的基質經歷被纖維素酶諸如內切葡聚糖酶、β_葡糖苷酶和纖維二糖水解酶之一或其組合糖化的反應的產物的產量。重組或分離的GH61蛋白的加入或存在可增加纖維素酶的產物的產量,例如,至少20%、30%、50%、70%、2倍、3倍或更多。本專利技術的一個實施方案是包含分離的或重組的GH61蛋白的組合物和用于制備這樣的組合物的方法。蛋白可從嗜熱毀絲霉分離,或 ...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0.08.20 US 61/375,7881.一種制造組合物的方法,包括組合以下: a)來自嗜熱毀絲霉(Myceliophthorathermophila)的分離或重組的GH61蛋白;和 b)選自內切葡聚糖酶(EG)、β-葡糖苷酶(BGL)、I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l)和2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2)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2.一種制造組合物的方法,包括組合以下: a)來自嗜熱毀絲霉的分離或重組的GH61蛋白;和 b)選自內切葡聚糖酶(EG)、β-葡糖苷酶(BGL)、I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l)和2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2)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 其中在纖維素經歷被包含EG、BGL、CBHl和CBH2的酶組合糖化的反應中,與所述GH61蛋白不存在時的相同糖化反應相比,所述GH61蛋白增加葡萄糖的產量至少20%。3.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是重組的。4.如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通過從嗜熱毀絲霉培養物分離GH61蛋白活性而獲得。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增加所述反應中的葡萄糖的產量至少約50%。6.如權利要求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增加葡萄糖的產量至少約2 倍。7.一種制造組合物的方法,包括組合以下: a)包含與SEQID NO:1至30的任一種至少約80%、約85%、約90%、約95%、約97%或約99%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組產生的GH61蛋白;和 b)選自內切葡聚糖酶(EG)、β-葡糖苷酶(BGL)、I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l)和2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2)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8.一種組合物,包含: a)包含與選自由SEQID NO:1至30和SEQ ID NO:1至30的任一種的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組成的組的序列至少約70 %、約75 %、約80 %、約85 %、約90 %、約95 %、約97 %或約99%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重組產生的GH61蛋白;和 b)選自內切葡聚糖酶(EG)、β-葡糖苷酶(BGL)、I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l)和2型纖維二糖水解酶(CBH2)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 其中在纖維素經歷被包含EG、BGL、CBHl和CBH2的酶組合糖化的反應中,與所述GH61蛋白不存在時的相同反應相比,所述GH61蛋白增加葡萄糖的產量至少20%。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含與SEQID NO:2、或其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至少95%相同的氨基酸序列。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GH61o、GH61v、GH61x、GH61b和GH61e(SEQ ID NO:6、13、15、16、19、30)的任一種;或其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至少95%相同的氨基酸序列。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GH61f、GH61v、GH61p、GH61g和GH61i(SEQ ID NO:7、13、20、21、23、26)的任一種;或其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至少95%相同的氨基酸序列。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SEQID NO:1至30的任一種;或其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13.如權利要求8至12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含兩種、三種、或多于三種纖維素酶。14.如權利要求8至13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纖維素酶是重組的。15.如權利要求8至14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纖維素酶是真菌酶類。16.如權利要求8至15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纖維素酶來自嗜熱毀絲霉。17.如權利要求8至16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括在一種宿主細胞群體中表達編碼所述GH61蛋白的基因,和在另一種宿主細胞群體中表達編碼纖維素酶的至少一種基因。18.如權利要求8至16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包括在相同宿主細胞類型中表達編碼所述GH61蛋白的基因和編碼纖維素酶的至少一種基因。19.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基因編碼包含異源信號肽的GH61蛋白。20.一種從纖維素基質產生可發酵糖類的方法,包括將包含所述基質的漿料與包含GH61蛋白的組合物接觸,從而從所述基質產生可發酵糖類, 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SEQ ID NO:1至30的任一種至少約80%、約85%、約90%、約93 %、約95 %、約97 %或約99 %相同的氨基酸序列。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SEQID NO:1至30的任一種的分泌部分10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22.如權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接觸之前,將所述基質預處理。23.如權利要求20至22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與SEQID NO:2至少95%相同。24.如權利要求20至2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選自酯酶、木聚糖酶、半纖維素酶、脂酶、蛋白酶、淀粉酶、葡糖淀粉酶和其組合的一種或多種酶。25.如權利要求20至2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選自EG、BGL、CBHl和CBH2的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26.如權利要求20至2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獲取自小麥、麥桿、高粱、玉米、大米、大麥、甘蔗渣、草、柳枝稷、玉米粒、玉米芯、玉米纖維、或其組合。27.如權利要求20至26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質獲取自麥桿。28.如權利要求20至2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發酵糖類包括葡萄糖。29.如權利要求20至28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回收所述可發酵糖類。30.如權利要求20至29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從所述可發酵糖類產生終產物, 其中所述終產物包括醇(諸如乙醇或丁醇)、糖醇(諸如山梨醇)、有機酸(諸如乳酸、丙烯酸、乙酸、琥珀酸、谷氨酸、檸檬酸或丙酸)、氨基酸(諸如甘氨酸、賴氨酸或天冬氨酸)、有機酸、烷、烯、二醇或甘油。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醇是乙醇。32.—種用于在含纖維素的基質經歷被一種或多種纖維素酶糖化的反應中增加可發酵糖類的產量的方法,包括在包括與SEQ ID NO:1至30的任一種;或SEQ ID NO:1至30的任一種的具有GH61活性的片段至少8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GH61蛋白存在下進行所述反應。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SEQID NO:2、或其片段至少95%相同的氨基酸序列。34.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GH61o、GH61v、GH61x、GH61b和GH61e(SEQ ID NO:6、13、15、16、19、30)的任一種;或所述序列的任一種的片段至少95%相同的氨基酸序列。35.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GH61蛋白包括與...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蒂普納斯·貝德亞洛伊,路易斯·克拉克,奧諾拉托·坎波皮亞諾,克麗帕·拉奧,洛蘭·紹博,亞諾什·托羅克,楊劼,
申請(專利權)人:科德克希思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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