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支承部件(22)可旋轉地插入一對相對側壁(6a)上的各個支承用通孔(6b)中,設置不能相對于相對側壁(6a)以旋轉支承部件(22)的旋轉中心做相對旋轉的公轉中心齒輪(27a)。偏心于旋轉支承部件(22)的旋轉中心設置自轉中心齒輪(27b),將自轉中心軸(25)貫穿旋轉支承部件(22)與自轉中心齒輪(27b)聯結的垃圾擠入旋轉板(26)可旋轉地設置在一對相對側壁(6a)之間。將旋轉支承部件側鏈輪(32)布置在相對側壁(6a)的外側,與旋轉支承部件(22)一體旋轉地相聯結。將公轉中心齒輪(27a)和自轉中心齒輪(27b)布置在旋轉支承部件側鏈輪(32)的與旋轉支承部件(22)相對之相對面(底板22a)的相反一側。這樣就能夠一邊正確地控制垃圾擠入旋轉板相對于垃圾投入箱的隔板下端的位置,一邊提高垃圾裝載裝置的維修性及組裝性且謀求緊湊化。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垃圾裝載裝置及裝備有該垃圾裝載裝置的垃圾收集車。
技術介紹
到目前為止眾人已知有使用了公轉運動與自轉運動的轉速比為2 1的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垃圾裝載裝置。在這種垃圾裝載裝置中存在兩種使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公轉運動和自轉運動連動的機構。一種是專利文獻I中那樣的鏈驅動機構,另一種則是專利文獻2及專利文獻3中那樣的齒輪驅動機構。專利文獻1:日本公開特許公報特開昭48-100980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公開特許公報特開昭54-157921號公報專利文獻3 日本公開特許公報特開昭55-2519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一專利技術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一當采用上述專利文獻I中那樣的鏈驅動機構時,能夠使鏈相對于鏈輪的接觸角足夠大而確保一個較大的轉矩傳遞面積。這樣很容易地就能夠將來自馬達的大轉矩傳遞給旋轉板。但是,在鏈驅動機構下,不能使齒隙較小,而會出現旋轉板相對于垃圾投入箱的隔板下端的大致心形線軌跡錯位的情況。因此,隔板下端與旋轉板之間的間隙增大,成為垃圾被咬住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在上述專利文獻2及專利文獻3中那樣的齒輪驅動機構下,能夠使齒隙較小,所以能夠使旋轉板的大致心形線軌跡穩定,從而能夠防止垃圾被咬住。但是,因為齒輪之間是線接觸,所以為了將來自馬達的大轉矩傳遞給旋轉板施加在齒輪上的負荷就相當大。正因為這樣,齒輪的磨損嚴重而需要定期更換。然而,因為齒輪像專利文獻2那樣被安裝在于外周具有鏈輪的密閉式殼體(旋轉支承部件)中或者像專利文獻3那樣被設置在相對側板的內側,所以從結構上來看該更換作業很復雜。而且,若像專利文獻2中所述的那樣齒輪被安裝在殼體內,殼體(旋轉支承部件)的外徑就會增大,其結果設置在垃圾投入箱的相對側壁上的支承作用通孔的外徑也會增大,垃圾就易于被殼體外周與支承用通孔之間的間隙咬住,這就是問題。本專利技術正是鑒于上述問題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一邊正確地控制垃圾擠入旋轉板相對于垃圾投入箱的隔板下端的位置,一邊提高垃圾裝載裝置的維修性及組裝性且謀求緊湊化。—用以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一為達成上述目的,在該專利技術中,易于進行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的配備。具體而言,在第一方面的專利技術中包括旋轉支承部件、公轉中心齒輪、自轉中心齒輪、垃圾擠入旋轉板以及傳遞部件,該旋轉支承部件可旋轉地插入垃圾投入箱的一對相對側壁上的各支承用通孔中,呈圓形,該公轉中心齒輪設置在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旋轉中心且不能相對于所述相對側壁做相對旋轉,該自轉中心齒輪偏心于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所述旋轉中心設置,該垃圾擠入旋轉板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一對相對側壁之間且供該垃圾擠入旋轉板的轉軸貫穿所述旋轉支承部件與所述自轉中心齒輪聯結,該傳遞部件將來自驅動源的驅動力傳遞給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由鏈輪或齒輪構成,呈圓盤狀。所述傳遞部件設置在所述相對側壁及所述旋轉支承部件外且與所述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一體旋轉地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聯結,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布置在所述傳遞部件的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根據上述結構,因為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公轉運動及自轉運動的傳動部分不是用鏈構成,而是用齒輪驅動機構構成,所以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基本軌跡不會因為鏈的伸長、松弛等而錯位,這樣一來就能夠正確地對垃圾擠入旋轉板相對于設置在垃圾投入箱和垃圾盛裝箱之間的隔板下端的位置進行控制;因為將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設置在傳遞部件的與旋轉支承部件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所以與將這些齒輪設置在旋轉支承部件內部的情況相比,容易對這些齒輪進行配備;因為能夠使為支承旋轉支承部件而設置在相對側壁上的支承用通孔較小,所以產生于支承用通孔內周與旋轉支承部件外周之間的間隙的容積減小,垃圾難以被咬住,而且能夠抑制相對側壁的強度下降。此外,在第一方面的專利技術中,“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設置在傳遞部件的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具有以下含義。也就是說,含義是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不在被傳遞部件的構成部分封閉的空間里,且至少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與旋轉支承部件之間被傳遞部件的構成部分隔開。換句話說,此時有可能成為以下狀態,即,在傳遞部件中與旋轉支承部件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形成凹部,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嵌入該凹部中。在第二方面的專利技術中,包括旋轉支承部件、公轉中心齒輪、自轉中心齒輪、垃圾擠入旋轉板以及傳遞部件,該旋轉支承部件可旋轉地插入垃圾投入箱的一對相對側壁上的各支承用通孔中,呈圓形,該公轉中心齒輪設置在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旋轉中心且不能相對于所述相對側壁做相對旋轉,該自轉中心齒輪偏心于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所述旋轉中心設置,該垃圾擠入旋轉板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一對相對側壁之間且供該垃圾擠入旋轉板的轉軸貫穿所述旋轉支承部件與所述自轉中心齒輪聯結,該傳遞部件將來自驅動源的驅動力傳遞給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由鏈輪或齒輪構成,呈圓環狀。所述傳遞部件設置在所述相對側壁外且與所述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一體旋轉地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聯結,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布置在所述支承用通孔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外且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與所述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根據上述結構,不是用鏈而是用齒輪驅動機構構成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公轉運動及自轉運動的傳動部分,所以垃圾擠入旋轉板的基本軌跡不會由于鏈那樣的伸長、松弛等而錯位,這樣一來就能夠正確地對垃圾擠入旋轉板相對于設置在垃圾投入箱和垃圾盛裝箱之間的隔板下端的位置進行控制;因為將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設置在支承用通孔外且旋轉支承部件的與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所以與將這些齒輪設置在旋轉支承部件內部的情況相比,容易對這些齒輪進行配備;由于能夠使為支承旋轉支承部件而設在相對壁上的支承用通孔較小,因此產生于支承用通孔內周與旋轉支承部件外周之間的間隙的容積變小,垃圾就難以被咬住,并且能夠抑制相對側壁的強度下降。此外,在第二方面的專利技術中,“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布置在所述旋轉支承部件外且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與所述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具有以下含義。也就是說,含義是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不在被旋轉支承部件的部分封閉的空間里且至少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與垃圾擠入旋轉板之間被旋轉支承部件的構成部分隔開。換句話說,此時有可能成為以下狀態,即,在旋轉支承部件上在與垃圾擠入旋轉板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形成凹部,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嵌入在該凹部中。第三方面的專利技術是這樣的,在第一或第二方面的專利技術中,在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之間設置有分別與該公轉中心齒輪及該自轉中心齒輪嚙合的一對空轉齒輪。根據上述結構,通過利用兩個空轉齒輪在公轉中心齒輪和自轉中心齒輪之間傳遞轉矩,齒隙就比現有技術中僅用一個空轉齒輪的齒輪驅動機構小;因為能夠確保較大的轉矩傳遞面積,所以與現有技術相比能夠將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的磨損抑制得較低,齒輪的更換頻率降低,這樣維修性就會提高;與現有技術相比,即使公轉中心齒輪及自轉中心齒輪的寬度較窄也能夠充分地傳遞轉矩,所以驅動機構緊湊;通過將兩個空轉齒輪可裝卸地安裝在鏈輪外側,與用了齒輪箱或者將齒輪設置在垃圾投入箱的側壁內側的現有技術相比,齒輪的更換作業簡單,結果維修性優良。第四方面的發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0.09.27 JP 2010-215931;2011.03.29 JP 2011-073431.一種垃圾裝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旋轉支承部件、公轉中心齒輪、自轉中心齒輪、垃圾擠入旋轉板以及傳遞部件,該旋轉支承部件可旋轉地插入垃圾投入箱的一對相對側壁上的各支承用通孔中,呈圓形,該公轉中心齒輪設置在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旋轉中心且不能相對于所述相對側壁做相對旋轉,該自轉中心齒輪偏心于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所述旋轉中心設置,該垃圾擠入旋轉板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一對相對側壁之間且供該垃圾擠入旋轉板的轉軸貫穿所述旋轉支承部件與所述自轉中心齒輪聯結,該傳遞部件將來自驅動源的驅動力傳遞給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由鏈輪或齒輪構成,呈圓盤狀, 所述傳遞部件設置在所述相對側壁及所述旋轉支承部件外且與所述垃圾擠入旋轉板側相反的一側,一體旋轉地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聯結, 所述公轉中心齒輪和所述自轉中心齒輪布置在所述傳遞部件的與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相對之相對面的相反一側。2.—種垃圾裝載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旋轉支承部件、公轉中心齒輪、自轉中心齒輪、垃圾擠入旋轉板以及傳遞部件,該旋轉支承部件可旋轉地插入垃圾投入箱的一對相對側壁上的各支承用通孔中,呈圓形,該公轉中心齒輪設置在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旋轉中心且不能相對于所述相對側壁做相對旋轉,該自轉中心齒輪偏心于所述旋轉支承部件的所述旋轉中心設置,該垃圾擠入旋轉板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一...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白井浩昭,堀崇展,清上武伸,永幡史曉,米山信夫,
申請(專利權)人:新明和工業株式會社,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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