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除草劑結合物以及所述除草劑結合物用于防治油菜作物中的有害植物的用途,特征在于各個除草劑結合物含有(A)源自式(A1)的化合物的除草劑,或其酯或鹽:其中Z代表羥基、-NHCH(CH3)CONHCH(CH3)COOH或-NHCH(CH3)CONHCH[CH2CH(CH3)2]COOH,以及(B)式(B1)的除草劑,或其除草活性衍生物其中X為N或CH且R為CO2H,并且所述油菜作物,任選地在安全劑的存在下和/或者通過突變和/或轉基因修飾,耐受所述結合物中包含的除草劑(A)和(B)。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作物保護組合物領域,所述作物保護組合物可用于抵抗油菜的耐藥性或抗藥性作物中的有害植物且含有作為除草活性化合物的兩種或多種除草劑的結合物。耐藥性或抗藥性油菜品種、油菜雜交種和油菜品系,特別是轉基因油菜品種和油菜品系的引入,除了與油菜相容的常規活性物質,還將新型活性化合物——其自身在常規油菜品種中沒有選擇性——加入常規雜草防治體系。所述活性化合物是,例如,已知的廣譜除草劑如草甘膦、草甘膦三甲基硫鹽、草銨膦、雙丙氨膦(bilanafos, bialaphos)和咪唑啉酮除草劑,它們目前可在特別針對其開發出的耐藥性作物(以及多耐藥性作物)中使用。這些除草劑在耐藥性作物中抵抗有害植物的效力高,但——與常規除草劑處理類似——依賴于所用除草劑的性質、其施用率、所研究的制劑、待防治的有害植物及其發育階段、氣候條件、土壤條件等。此外,該除草劑表現出對抵抗特定有害植物種類的薄弱點(零效果)。另一個標準是除草劑的作用持續時間或降解速率。如果適當,也必須考慮有害植物的敏感性(耐藥性、抗藥性)的變化,其可發生在長期使用除草劑時或在地理范圍受限的區域內。通過除草劑的更高施用率一就算可以的話一僅可在一定程度上補償抵抗個別作物的作用損失。此夕卜,始終需要使用較低施用率的活性化合物實現除草效果的方法。較低的施用率不僅降低施用所需活性化合物的量,且一般來說也降低所需制劑助劑的量。兩者均降低了經濟支出并提高了除草劑處理的生態友好度。改善除草劑使用情況的一種可行性可能包括將活性化合物與一種或多種有助于所需額外性質的其他活性化合物結合。然而,多種活性化合物的結合使用經常導致化學、物理和生物不相容的現象,例如缺少共制劑穩定性、活性化合物的分解或對活性化合物的生物作用的拮抗作用。相比之下,所需的是具有有利作用情況(作用水平、相容性)、高穩定性以及,理想地,協同增強的活性的活性化合物結合物,其使得相比于單獨施用待結合的活性化合物時施用率降低。 WO 2007/120706公開了協同作用的除草劑結合物(01,第I頁,第8_11行),其含有式I的嘧啶羧酸(參見,第2頁,第6-16行)和第二除草劑(例如GS (谷氨酰胺合酶)抑制劑(01,第2頁,第25行))或除草劑安全劑。US-A-2002/094934公開了除草劑結合物,其含有除草劑A (參見第I頁,A. 6-14)和除草劑B (參見第1-2頁,A. 15-19)。US-A-2007/179059公開了式I的嘧啶羧酸及其衍生物。令人驚異地,現在已經發現某些源自上述種類的廣譜除草劑(A)的活性化合物與某些除草劑(B)結合,當將它們施用于油菜作物——其適用于首先提到的除草劑的選擇性使用——時其以特別有利(協同)的方式相互作用。因此,本專利技術提供除草劑結合物用于防治油菜作物中有害植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研究的除草劑結合物包括(A)源自式(Al)的化合物的除草劑,或其酯或鹽權利要求1.除草劑結合物用于防治油菜作物中有害植物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劑結合物含有 (A)源自式(Al)的化合物的除草劑,或其酯或鹽2.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結合物除了組分(A)和(B)外還包括至少一種源自安全劑、植物生長調節劑、除草劑、殺真菌劑或殺昆蟲劑的其他活性化合物。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在安全劑的存在下所述油菜作物耐受所述除草劑結合物。4.權利要求1至3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結合物還包括組分(C),其選自二氯卩比卩定酸(clopyralid) (Cl)、二甲草胺(dimethachlor) (C2)、精嚼唑禾草靈(fenoxaprop-p-ethyl) (C3)、高效氟卩比甲禾靈(haloxyfop-P) (C4)、卩比唑草胺(metazachlor) (C5)、敵草胺(napropamide) (C6)、草特(pyridate) (C7)、氟樂靈(trif luralin) (C8)、咪草唳酸(imazamox) (C9)、烯草酮(clethodim) (ClO)、噻草酮(cycloxydim) (Cll)、異卩惡草松(clomazone) (C12)、批唑解草酯(mefenpyr (-diethyl))、解草酯(cloquintocet (-mexyl))、雙酸草胺(carbetamide)、卩惡唑隆(dime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精卩比氟禾草靈(f luazifop-P-butyl)、高效氟卩比甲禾靈(haloxyfop-P-methyl)、甲氯酉先草胺(pentanochlor)、喔草酯(propaquizafop)、氯甲喹啉酸(quinmerac)、精喹禾靈(quizalofop-P)、精禾草克(quizalofop-P-ethyl)、苯啼磺草胺(safIufenacil)和烯禾唳(sethoxydim)。5.權利要求1至4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結合物還包括組分(C),其選自二氯吡啶酸(Cl)、二甲草胺(C2)、精噁唑禾草靈(C3)、高效氟吡甲禾靈(C4)、吡唑草胺(C5)、敵草胺(C6)、噠草特(C7)、氟樂靈(CS)、咪草啶酸(C9)、烯草酮(ClO)、噻草酮(CU)和異噁草松(C12)。6.權利要求1至5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結合物含有草銨勝(glufosinate-ammonium)作為組分(A)。7.權利要求1至6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油菜作物還耐受2,4-D、麥草畏(dicamba)或者耐受抑制乙酰乳酸合酶(ALS)、EPSP合酶或羥苯丙酮酸二加氧酶(HPPD)的除草劑。8.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所述油菜作物耐受2,4-D、麥草畏、至少一種磺酰脲除草劑、至少一種磺胺類除草劑、草甘膦(glyphosate)、甲基磺草酮(mesotrione)、二環批草酮(bicyclopyrone)、橫酸草卩比唑(pyrasulfutole)、橫草酮(sulcotrione)、苯卩比唑草酮(topramezone)、環橫酮(tembotrione)或異卩惡唑草酮(isoxafIutole)。9.權利要求1至8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用途,特征在于組分(B)選自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B1. O)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甲酯(B1.1)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乙酯(B1. 2)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正丙酯(B1. 3)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異丙酯(B1. 4)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正丁酯B1. 5)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2- 丁酯(B1. 6) -4-氨基-3-氯-6-(4-氯-2-氟-3-甲氧基苯基)吡啶-2-甲酸叔丁酯(B1. 7) -4-氨基-3-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E·哈克,H·迪特里希,K·特拉博爾德,E·加茨魏勒,F·齊默,
申請(專利權)人: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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