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運行地面翻松機的方法,該翻松機具有至少一高度可調的翻松輥(10),其中設定,所述翻松輥(10)在運行中下降(A)時執行自動受控制和/或調節的搖擺運動(T’)。本發明專利技術還涉及一種用于調節和/或控制這種方法的控制裝置,也涉及一種具有這種控制裝置的地面翻松機。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一種用于運行地面翻松機的方法,該地面翻松機具有至少一個高度可調的翻松輥。本專利技術還涉及一種用于執行這種方法的控制裝置,也涉及一種地面翻松機。
技術介紹
由現有技術已知具有高度可調的翻松輥或翻松轉動件的地面翻松機,其中通過調整高度可以改變在要處理的地面材料(例如道路覆層)中的翻松深度或者可以根據狀況需要例如在不平度方面進行適配。通過一個或多個調節驅動裝置實現翻松輥的高度調整。對于現有技術請參閱DE 2540047A1。在運行具有高度可調的翻松輥的地面翻松機時的問題尤其是翻松輥的下降,用于使翻松輥沉入到地面材料(例如浙青層)中或提高已經與地面材料嵌接的翻松輥的翻松深度。在翻松輥突然或太快下降時地面翻松機的驅動電機可能超過其功率極限受載,這導致 電機停機或者更嚴重地還導致損壞。此外可能損壞翻松輥的翻松刀。
技術實現思路
因此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給出用于避免或減少現有技術中問題的措施。這個目的通過具有權利要求I特征的用于運行地面翻松機的方法實現,在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這種方法的優選的和有利的改進方案和實施形式。這個目的的實現還延伸到一種用于地面翻松機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控制和/或調節按照本專利技術的方法。這種控制裝置尤其是控制器。優選以軟件為基礎實現控制和/或調節。這個目的的實現也延伸到一種地面翻松機,所述地面翻松機具有至少一個所述控制裝置并由此能夠用于執行按照本專利技術的方法。這種地面翻松機是具有行駛控制臺的建筑機械(大刮刀)或者手持的建筑機械(小刮刀)。這種地面翻松機尤其是道路翻松機或溝槽翻松機。按照本專利技術的用于運行具有至少一個高度可調的翻松輥的地面翻松機的方法設定,所述翻松輥在運行中下降時執行自動控制和/或調節的搖擺運動。所述搖擺運動指的是,所述翻松輥不是固定直線或者說固定水平地下降,而是給向下運動疊加翻松輥軸線的擺動運動,由此形成擺動或搖晃(torkeln)的下降運動。與翻松輥剛性直線的下降相比在具有疊加的搖擺運動下降時作用于翻松輥上的制動轉矩的提高較小。此外還保護了刮刀和刮刀架。優選地設定,這樣執行搖擺運動,使最多只50%的在一個作用線上的刮刀與地面材料嵌接。由此翻松輥能夠更快地沉入到尤其是硬的地面材料中。所述控制指的是,以預先規定的方式和方法執行翻松輥的搖擺運動。而所述調節指的是一種自動的過程,其中在一調節回路中改變搖擺運動并且根據狀況需要對其進行適配。優選設定,所述搖擺運動是翻松輥軸線的三維(空間)搖晃運動。三維搖晃運動尤其指的是,所述翻松輥軸線的至少一端且優選兩端執行滾動運動。這將在下面結合圖3詳細說明。在此三維搖晃運動例如具體地通過轉動件在垂直方向同時向上或向下移動并且翻松機向前或向后移動。同樣可以設定,所述搖擺運動是翻松輥軸線的二維傾翻運動。所述翻松輥軸線的這種二維傾翻運動例如可以通過自動交替地操作在軸向上對置的、用于調整翻松輥高度的調節驅動裝置來實現,由此在下降時得到翻松輥軸線的交變的擺動運動。這在下面結合圖2詳細說明。但是為此需要分開地操作各調節驅動裝置。尤其是設定,在交替操作各調節驅動裝置時控制和/或調節翻松輥軸線的所建立的傾翻角和/或傾翻頻率。優選通過控制裝置實現與此相關對調節驅動裝置的操作。按照本專利技術的方法具有許多優點。由于按照本專利技術的方法例如在翻松運行中出現較少的故障,由此提高操縱舒適性并改善地面翻松機的運行可靠性。此外保護翻松輥上的刮刀和刮刀架,由此延長使用壽命。地面翻松機的驅動馬達不僅提供用于地面翻松機行駛驅動所需的驅動能量,而且 提供用于翻松輥的旋轉驅動的驅動能量。此外驅動馬達也提供用于附屬設備,例如用于調整翻松輥高度的調節驅動裝置的驅動能量。驅動馬達通常是柴油發動機,它在原邊具有高的轉矩。但是在翻松輥太快下降時驅動馬達可能“突然熄火”。例如小翻松機尤其會出現這種情況。此外可能損壞傳動系的部件。因此按照本專利技術的方法的一種優選的改進方案設定,在翻松輥下降時檢測地面翻松機的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功率,并且當所述瞬時轉速或功率達到或低于臨界水平時,自動地降低翻松輥的下降速度。由此實現,在下降行程(下降路徑)上的下降速度不是恒定的而是變化的。在此規定,當所述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功率又超過臨界水平時,再自動提高翻松輥的下降速度。通過自動降低下降速度至少減少作用于翻松輥上的制動轉矩的升高,所述制動轉矩通過設置在翻松輥上的刮刀嵌入到地面材料中產生,由此使驅動馬達不會突然被加載到其功率極限或者超過功率極限。在這種情況下有控制地降低下降速度例如給定的數值(例如以確定的百分比)。可選地能夠調節下降速度,如同下面詳細解釋的那樣。在本專利技術的范圍內代替檢測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瞬時功率,也可檢測與此對應的運行參數,例如翻松輥的瞬時轉速(尤其在變速比固定時)并且相應地設定確定的臨界水平調整。此外例如可以對于液壓驅動的翻松輥也可以采用油壓和/或泵容積。對于下降速度的控制可選地或必要時也補充地可以設定,在所述翻松輥下降時檢測所述地面翻松機的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功率并且根據所檢測到的所述轉速或功率自動地在利用調節回路的調節過程中調節并同時改變翻松輥的下降速度。由此以有利的方式對每個運行時刻實現最大可能的翻松輥下降速度。下降速度的調節指的是這樣的自動的過程,其中在調節回路中根據狀況需要改變在下降行程上的下降速度。而控制下降速度指的是這樣的自動的過程,其中在需要的情況下限定在下降行程上的下降速度的變化,即,以預先規定的方式和方法實現所述變化。在現有技術中沒有特別考慮下降速度且尤其沒有與下降速度關聯的控制和/或調節過程地下降翻松輥。如果所述翻松機具有多個高度可調的翻松輥,則可以單獨地或共同地控制和/或調節下降。如果設有多個用于調整翻松輥高度的調節驅動裝置,則可以優選對于每個單個的調節驅動裝置(以分開的或共同的調節回路)控制和/或調節下降速度。由此盡管存在搖擺運動也能夠控制和/或調節翻松輥的下降速度。同樣能夠通過單獨地控制調節驅動裝置和相應地控制和/或調節下降速度實現翻松輥的搖擺運動。在此例如可以通過分別地適配調節驅動裝置中的液壓壓力和/或流向相關調節驅動裝置體積流(液壓油或類似介質)控制和/或調節下降速度。此外優選設定,只有當所述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功率達到或低于臨界水平時,才進行調節過程,并且當所述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或功率又超過臨界水平時,(又)自動結束調節過程。此外可以可選或附加地設定,根據地面翻松機的瞬時行駛速度控制和/或調節翻松輥的下降速度。由此可以考慮以下情況,即所述地面翻松機的行駛速度也影響作用于翻松輥上的制動轉矩。為了避免驅動馬達熄火同樣可以設定,根據翻松輥的瞬時下降速度控制和/或調節并由此改變地面翻松機的瞬時行駛速度。這可以對于其它調節和/或控制過程可選和/或補充地實現。這里的構思是,在翻松輥下降時對于地面翻松機找到一個運行點,在該運行點由驅動馬達提供的功率能夠最佳地分布在各個消耗器(行駛驅動裝置,旋轉驅動裝置,調節驅動裝置)上,不會是驅動馬達受載到超過其最佳功率點。附圖說明下面借助于附圖示例地詳細描述本專利技術。附圖中圖I以側視圖示出高度可調的翻松輥嵌入到地面材料中,圖2以正視圖示出圖I的具有二維搖擺運動的翻松輥下降,圖3以立體圖示出翻松輥在下降時的三維搖擺運動,圖4示出用于調節圖I的翻松輥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0.04.16 DE 102010015173.41.一種用于運行地面翻松機的方法,該地面翻松機具有至少一個高度可調的翻松輥(10),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松輥(10)在運行中下降(A)時執行自動受控制和/或調節的搖擺運動(T、T’)。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運動是翻松輥軸線(L)的三維搖晃運動(Τ’)。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運動是翻松輥軸線(L)的二維傾翻運動(Τ)。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自動交替地操作沿軸向對置的、用于調整翻松輥(10)高度的調節驅動裝置(20a、20b)實現所述翻松輥軸線(L)的二維傾翻運動⑴。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交替地操作調節驅動裝置(20a,20b)時,控制和/或調節翻松輥軸線(L)的傾翻角(d)和/或傾翻頻率。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翻松輥(10)下降(A)時檢測地面翻松機的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D)或瞬時功率,并當所述瞬時轉速(D)或瞬時功率達到或低于臨界水平(K)時,自動地降低翻松輥(10)的下降速度。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驅動馬達的瞬時轉速(D)或瞬時功率重新超過臨界水平(K)時,自動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S·瓦克斯曼,
申請(專利權)人:寶馬格有限公司,
類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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