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屬于農用化學品應用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除草組合物。
技術介紹
1、草銨膦化學式為c5h12no4p,式量為198.1574,化學名為2-氨基-4-[羥基(甲基)膦酰基]丁酸銨;(rs)-2-氨基-4-(羥基甲氧瞵基)丁酸銨,易溶于水,不易溶于有機溶劑,對光穩定,熔點210℃,是一種高效、低毒、非選擇性的觸殺型磷酸類除草劑。精草銨膦為l-型草銨膦,其除草活性為外消旋dl-型草銨膦混合物的兩倍。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抑制谷氨酰胺合成酶,導致植物體內氮代謝紊亂,銨離子累積中毒,進而影響葉綠體合成,光合作用受阻,最終導致植物死亡。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毒性低、較為安全,在土壤中易于降解,對作物安全,除草譜廣,活性高,殺草迅速,能夠防除或者快速殺死100多種一年生或者多年生雜草,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以觸殺除草為主,不會轉移到別處,對后茬作物安全。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具有非常好的水溶解性,結構穩定,方便加工和混配使用。
2、但由于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的特性以及其作用機理,其適合在20℃以上的溫度下使用,而在低于15℃的低溫環境下使用,存在藥效變差的問題,而如何提高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低溫下的藥效的研究和報道較少。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專利技術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提高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在低溫下的藥效的除草組合物。
2、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本專利技術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除草組合物,其包括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以及葉面肥;所述葉面肥
4、葉面肥是以葉面吸收為目的,將作物所需養分直接施用葉面的肥料。植物的葉片有上下兩層表皮,由表皮細胞組成,表皮細胞的外側有角質層和蠟質,可以保護表皮組織下的葉肉細胞行使光合、呼吸等功能,不受外界不利條件變化的影響,葉片表面還有許多微小的氣孔,行使氣體更換的功能。研究表明,角質層由一種帶有羥基和羧基的長碳鏈脂肪酸聚合物組成,這種聚合物的分子間隙及分子上的羥基、羧基親水基團可以讓水溶液滲透進入葉內,當然,葉片表面的氣孔是葉面肥進入葉片更方便的通道。
5、本專利技術人意外發現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特定的葉面肥復配使用,可以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可以極大的提高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在低溫條件下的藥效。具體機理可能是因為葉面肥是營養元素施用于農作物葉片表面,通過葉片的吸收而發揮其功能的一種肥料類型,采用葉面施肥,各種養分能夠很快地被作物葉片吸收,直接從葉片進入植物體,參與作物的新陳代謝,由于養分直接由葉品進入作物體,吸收速度快,可在短時間內使作物體內的營養元素大大增加,使得在低溫條件下增加植物體內銨離子的積累,從而改善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低溫下的藥效。
6、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至少包括硼,例如,葉面肥為硼,或者硼和鄰苯二甲酸氫鉀,或者硼和硫酸銨,或者硼和尿素,或者硼、鄰苯二甲酸氫鉀和硫酸銨,或者硼、鄰苯二甲酸氫鉀和尿素,或者硼、硫酸銨和尿素,或者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和尿素。
7、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
8、進一步地,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中的至少一種。
9、更進一步地,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
10、根據一些具體且優選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包括鄰苯二甲酸氫鉀、硼和尿素。
11、進一步地,所述鄰苯二甲酸氫鉀、所述硼和所述尿素的質量比為25~35:1:25~35,優選為27~33:1:27~33,更優選為28~32:1:28~32,再優選為29~31:1:29~31。
12、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400:1;例如,1:1、5:1、10:1、15:1、20:1、25:1、30:1、35:1、40:1、45:1、50:1、55:1、60:1、65:1、70:1、75:1、80:1、85:1、90:1、95:1、100:1、105:1、110:1、115:1、120:1、125:1、130:1、135:1、140:1、145:1、150:1、155:1、160:1、165:1、170:1、175:1、180:1、185:1、190:1、200:1、210:1、220:1、230:1、240:1、250:1、260:1、270:1、280:1、290:1、300:1、310:1、320:1、330:1、340:1、350:1、360:1、370:1、380:1、390:1或400:1等;優選為1~200:1。
13、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2~400:1,優選為3~200:1。
14、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200:1,優選為1~100:1。
15、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包括硼,且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400:1,例如,50:1、55:1、60:1、65:1、70:1、75:1、80:1、85:1、90:1、95:1、100:1、105:1、110:1、115:1、120:1、125:1、130:1、135:1、140:1、145:1、150:1、155:1、160:1、165:1、170:1、175:1、180:1、185:1、190:1、200:1、210:1、220:1、230:1、240:1、250:1、260:1、270:1、280:1、290:1、300:1、310:1、320:1、330:1、340:1、350:1、360:1、370:1、380:1、390:1或400:1等;優選為80~250:1。
16、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包括硼,且所述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100~400:1,優選為150~250:1。
17、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葉面肥包括硼,且所述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200:1,優選為80~150:1。
18、根據一些具體實施方式,所述除草組合物還包括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
19、進一步地,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為0.1~80%,輸送葉面肥為0.001%~50%。
20、進一步地,所述除草組合物的劑型為油懸浮劑、可溶性液劑或可溶性粒劑。
21、進一步地,所述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包括表面活性劑、粘結劑、增稠劑、填料、溶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22、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選自烷基糖苷類助劑、牛脂胺類助劑、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鈣、十二烷基硫酸鈉、十二烷基苯硫酸鈉、木質素磺酸鹽、聚氧乙烯醚磺酸鹽、烷基萘磺酸鹽甲醛縮合物、聚羧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硫酸鹽、苯乙基酚聚氧乙烯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磷酸酯、苯乙基酚聚氧乙烯醚磷酸酯中的一種或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1.一種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以及葉面肥;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一種或多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至少包括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鄰苯二甲酸氫鉀、硼和尿素。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400: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200:1。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2~400:1;所述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且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400:1。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80~250:1。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100~400:1;所述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200:1。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還包括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為0.1~80%,所述葉面肥為0.001%~50%。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的劑型為油懸浮劑、可溶性液劑或可溶性粒劑。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包括表面活性劑、粘結劑、增稠劑、填料、溶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19.一種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為油懸浮劑,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除草組合物包括10%~30%的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0.001%~30%的葉面肥以及余量的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一種或多種。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包括2%~20%的表面活性劑、0.1%~2%的增稠劑,以及余量的溶劑。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和烷基苯磺酸鹽,所述增稠劑為膨潤土,所述溶劑為油酸甲酯。
22.一種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為水可溶性制劑,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除草組合物包括0.1%~80%的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0.001%~50%的葉面肥以及余量的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一種或多種。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可溶性制劑為可溶性液劑,所述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包括2%~20%的表面活性劑以及余量的溶劑。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劑為烷基糖苷和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鹽,所述溶劑為水。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可溶性制劑為可溶性粒劑,所述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包括2%~20%的表面活性劑、2%~10%的粘結劑以及余量的填料。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劑為萘磺酸鹽甲醛縮合物和聚羧酸鹽,所述粘結劑為可溶性淀粉,所述填料為硅藻土。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以及葉面肥;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一種或多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至少包括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為鄰苯二甲酸氫鉀、硼、硫酸銨、尿素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和尿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鄰苯二甲酸氫鉀、硼和尿素。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400: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200:1。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2~400:1;所述精草銨膦與所述葉面肥的質量比為1~200:1。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葉面肥包括硼,且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400:1。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80~250:1。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100~400:1;所述精草銨膦與所述硼的質量比為50~200:1。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組合物還包括農藥學上可接受的助劑。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草銨膦和/或精草銨膦為0.1~80%,所述葉面肥為0.001%~50%。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除草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沈建良,錢海賓,凌江濤,姜宇華,曲仁渝,安靜,
申請(專利權)人:江蘇七洲綠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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