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方法包括:響應于開啟車輛最高車速限制的開關,確定車輛的預行駛道路并獲取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獲取車輛當前的行駛速度和加速度;當車輛與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判斷車輛是否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若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對加速度進行調整,控制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限制速度;若車輛未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不對加速度進行調整。本申請的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通過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時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以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避免超速發生安全事故。生安全事故。生安全事故。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
[0001]本申請涉及汽車
,具體涉及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
技術介紹
[0002]現有純電動汽車的最高車速駕駛員是無法設定的,只能通過踩踏油門踏板的深淺決定,對于頻繁限速的路上,駕駛員很容易超速,造成生命危險。
[0003]對于有些配置功能有限的車型,由于未有配置定速巡航的功能,用戶長期駕駛在高速路工況時,需要駕駛員頻繁踩踏油門與制動的踏板,從而控制車速低于高速路的最高限速,例如120km/h。這樣的情形不用持續多久,駕駛員的腿部和腳部很容易產生累的感覺,嚴重影響了車輛的駕駛體驗。
[0004]針對以上問題,本領域技術人員一直在尋求解決方法。
技術實現思路
[0005]本申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以實現避免車輛超速發生安全事故。
[0006]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7]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08]響應于開啟車輛最高車速限制的開關,確定所述車輛的預行駛道路并獲取所述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
[0009]獲取所述車輛當前的行駛速度和加速度;
[0010]當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
[0011]若所述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
[0012]若所述車輛未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不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
[0013]可選地,所述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的步驟,包括:
[0014]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獲取對應的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
[0015]根據所述最大輸出扭矩調整所述車輛的發動機轉速以控制所述當前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
[0016]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獲取對應的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的步驟,包括:
[0017]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對應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
[0018]根據所述車輛的額定最大輸出扭矩與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之乘積確定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
[0019]可選地,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對應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的步驟,包括:
[0020]根據所述限制速度設定第一參考速度和第二參考速度,所述限制速度大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且小于所述第二參考速度;
[0021]當所述行駛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時,設置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1;
[0022]當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參考速度時,設置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0;
[0023]當所述行駛速度位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與第二參考速度之間時,設置車輛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一預設系數值,所述預設系數值介于0和1之間。
[0024]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基于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距離閾值時,通過語音指令控制所述當前行駛速度緩慢切換為所述限制速度。
[0025]本申請還提供一種車輛速度控制系統,包括:大屏控制器、攝像頭、底盤域控制器、整車控制器;
[0026]所述大屏控制器、所述攝像頭、所述底盤域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整車控制器相連;
[0027]所述大屏控制器中設置有導航地圖,所述導航地圖和所述攝像頭用于獲取車輛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和獲取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
[0028]所述底盤域控制器用于獲取所述車輛當前的行駛速度和加速度;
[0029]所述整車控制器用于:當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和,若所述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和,若所述車輛未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不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
[0030]可選地,所述大屏控制器還用于: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距離時,輸出告警信息。
[0031]可選地,所述整車控制器還用于: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獲取對應的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和,根據所述車輛的額定最大輸出扭矩與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之乘積確定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
[0032]可選地,所述車輛速度控制系統還包括電機控制器和電機;所述電機控制器與所述整車控制器和所述電機相連,用于根據所述最大輸出扭矩調整所述車輛的發動機轉速以控制所述當前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
[0033]本申請還提供一種車輛,包括上述的車輛速度控制系統。
[0034]本申請的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系統及車輛,通過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時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以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避免超速發生安全事故。
[0035]為讓本申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附圖說明
[0036]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詳細說明本申請;
[0037]圖1是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0038]圖2是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速度控制系統的功能模塊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9]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申請,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請。
[0040]圖1是本申請一實施例提供的車輛速度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圖,請參閱圖1,本申請提供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41]S1:響應于開啟車輛最高車速限制的開關,確定車輛的預行駛道路并獲取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
[0042]S2:獲取車輛當前的行駛速度和加速度。
[0043]S3:當車輛與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判斷車輛是否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
[0044]S4:若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對加速度進行調整,控制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限制速度。
[0045]S5:若車輛未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不對加速度進行調整。
[0046]一實施例中,步驟S2之前還可以包括:在車輛靜止時用戶人工輸入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和車輛存儲該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于本地。
[0047]一實施例中,預設的距離閾值為0.5km,其他實施例中可以大于0.5km。
[0048]一實施例中,預設的調整幅度為
±
1m/s2,其他實施例中對不同的汽車可選擇更大的調整幅度例如
±
3m/s2。
[0049]可選地,若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還可以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車輛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響應于開啟車輛最高車速限制的開關,確定所述車輛的預行駛道路并獲取所述預行駛道路的限制速度;獲取所述車輛當前的行駛速度和加速度;當所述車輛與所述預行駛道路的入口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預設的距離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若所述車輛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按照預設的調整幅度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若所述車輛未保持全速行駛狀態行駛,則不對所述加速度進行調整。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的步驟,包括: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獲取對應的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根據所述最大輸出扭矩調整所述車輛的發動機轉速以控制所述行駛速度以預設的調整時長調整到所述限制速度。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獲取對應的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的步驟,包括: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對應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根據所述車輛的額定最大輸出扭矩與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之乘積確定所述車輛當前的最大輸出扭矩。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行駛速度確定對應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的步驟,包括:根據所述限制速度設定第一參考速度和第二參考速度,所述限制速度大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且小于所述第二參考速度;當所述行駛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時,設置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1;當所述行駛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參考速度時,設置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0;當所述行駛速度位于所述第一參考速度與第二參考速度之間時,設置車輛的所述最大輸出扭矩系數為一預設系數值,所述預設系數值介于0和1之間。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速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基于所述車輛...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李璞,李陳勇,劉小飛,
申請(專利權)人: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發表了對其他瀏覽者有用的留言會獲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