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涉及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包括底座、與底座可拆卸連接的頂蓋以及設于底座與頂蓋之間的防水件;所述防水件內設有電路板以及發光板;所述防水件設有包括固定部以及透光部;所述電路板設于固定部;所述發光板設于透光部;所述底座與頂蓋之間設有顯露槽;所述透光部設于顯露槽。本實用新型專利技術通過將電路板以及發光板均放置在防水件內,其中電路板設于固定部,發光板設于透光部,將其密封處理后,將防水件放置在底座上,并且使得防水件的透光部放置在底座與頂蓋之間的顯露槽中,從而使得發光板的光線能夠從透光部以及顯露槽中散發出去,從而起到提醒警示作用。用。用。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
[0001]本技術涉及燈具
,具體涉及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
技術介紹
[0002]目前的貨車尾門主要有兩種開閉方式;第一種是尾門的數量有兩個,兩個尾門分別往貨車的左右兩側打開;第二種是尾門的數量只有一個,往貨車向上或者向下打開,如申請號為CN202020430467.0、CN201510311438.6所示的貨車。
[0003]對于第二種尾門的貨車來說,在尾門打開的時候,由于貨車尾門的橫截寬度較少,在晚上或者燈光不足的情況下,從遠處觀察的時候難以看到貨車尾門的狀況,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思路
[0004]本技術的目的是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對貨車尾門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
[0005]本技術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包括底座、與底座可拆卸連接的頂蓋以及設于底座與頂蓋之間的防水件;所述防水件內設有電路板以及發光板;所述防水件設有包括固定部以及透光部;所述電路板設于固定部;所述發光板設于透光部;所述底座與頂蓋之間設有顯露槽;所述透光部設于顯露槽。
[0006]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底座在顯露槽處設有定位塊;所述透光部設有與定位柱配合的定位槽。
[0007]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透光部在定位槽的兩側均設有發光腔;所述發光板在兩個發光腔內均設有發光件。
[0008]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顯露槽包括第一顯露槽以及第二顯露槽;所述第一顯露槽與第二顯露槽垂直設置;所述透光部的數量為兩個;兩個透光部分別設于第一顯露槽與第二顯露槽;所述發光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發光板分別設于兩個透光部。
[0009]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底座設有第一定位柱;所述防水件在固定部處設有第二定位柱;所述電路板貫穿設有穿孔;所述第一定位柱套設于第二定位柱內;所述第二定位柱穿設于穿孔中。
[0010]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底座設有若干個第一螺孔;所述頂蓋設有若干個與第一螺孔配合的第二螺孔。
[0011]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底座設有若干個固定孔;所述貨車尾門警示燈的形狀為扇形。
[0012]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底座與頂蓋之間設有穿線槽。
[0013]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穿線槽內設有防水膠。
[0014]本技術進一步設置在為,所述防水件由電路板與發光板通過注塑而成;所述防水件的材料為塑料;所述底座以及頂蓋的材料均為五金。
[0015]本技術的有益效果:本技術通過將電路板以及發光板均放置在防水件內,其中電路板設于固定部,發光板設于透光部,將其密封處理后,將防水件放置在底座上,并且使得防水件的透光部放置在底座與頂蓋之間的顯露槽中,從而使得發光板的光線能夠從透光部以及顯露槽中散發出去,從而起到提醒警示作用。
附圖說明
[0016]利用附圖對技術作進一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實施例不構成對本技術的任何限制,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以下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0017]圖1是本技術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本技術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本技術隱藏防水件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4是本技術的結構分解圖;
[0021]圖5是本技術防水件的內部結構圖;
[0022]其中:1、底座;11、定位塊;12、第一定位柱;2、頂蓋;21、第一顯露槽;22、第二顯露槽;3、防水件;31、固定部;32、透光部;33、定位槽;34、發光腔;35、第二定位柱;4、電路板;41、穿孔;5、發光板;51、發光件;61、第一螺孔;62、第二螺孔;7、固定孔;8、穿線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3]結合以下實施例對本技術作進一步描述。
[0024]由圖1至圖5可知,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包括底座1、與底座1可拆卸連接的頂蓋2以及設于底座1與頂蓋2之間的防水件3;所述防水件3內設有電路板4以及發光板5;所述防水件3設有包括固定部31以及透光部32;所述電路板4設于固定部31;所述發光板5設于透光部32;所述底座1與頂蓋2之間設有顯露槽;所述透光部32設于顯露槽。
[0025]具體地,本實施例所述的貨車尾門警示燈,在組裝的時候,首先將電路板4以及發光板5均放置在防水件3內,其中電路板4設于固定部31,發光板5設于透光部32,將其密封處理后,將防水件3放置在底座1上,并且使得防水件3的透光部32放置在底座1與頂蓋2之間的顯露槽中,從而使得發光板5的光線能夠從透光部32以及顯露槽中散發出去,從而起到提醒警示作用;然后再將底座1與頂蓋2進行固定從而完成貨車尾門警示燈的組裝;在使用的時候,只需要將貨車尾門警示燈固定在貨車尾門上,即可以實現提醒警示的功能;另外貨車尾門警示燈可以與外部的傳感器進行連接,從而當貨車尾門打開的時候,貨車尾門警示燈能夠自動打開。
[0026]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底座1在顯露槽處設有定位塊11;所述透光部32設有與定位柱配合的定位槽33。具體地,通過上述設置便于將透光部32固定在定位槽33,并且起到導向定位的作用。
[0027]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透光部32在定位槽33的兩側均設有發光腔34;所述發光板5在兩個發光腔34內均設有發光件51。通過上述設置使得照明亮度充分,有效地提高警示效果。
[0028]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顯露槽包括第一顯露槽21以及第二顯
露槽22;所述第一顯露槽21與第二顯露槽22垂直設置;所述透光部32的數量為兩個;兩個透光部32分別設于第一顯露槽21與第二顯露槽22;所述發光板5的數量為兩個;兩個發光板5分別設于兩個透光部32。
[0029]具體地,本實施例通過設置兩組發光板5以及透光部32,使得貨車尾門警示燈在固定在貨車尾門的時候,能夠從貨車的正面以及貨車的側面進行發光,從而能夠在貨車的正面以及貨車的側面起到警示的效果。
[0030]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底座1設有第一定位柱12;所述防水件3在固定部31處設有第二定位柱35;所述電路板4貫穿設有穿孔41;所述第一定位柱12套設于第二定位柱35內;所述第二定位柱35穿設于穿孔41中。通過上述設置便于將固定部31固定在底座1內,并且起到導向定位的作用。
[0031]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底座1設有若干個第一螺孔61;所述頂蓋2設有若干個與第一螺孔61配合的第二螺孔62。通過上述設置便于底座1與頂蓋2進行拆裝。
[0032]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所述底座1設有若干個固定孔7;所述貨車尾門警示燈的形狀為扇形。通過上述設置便于將貨車尾門警示燈安裝在貨車尾門。
[0033]本實施例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技術特征摘要】
1.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與底座(1)可拆卸連接的頂蓋(2)以及設于底座(1)與頂蓋(2)之間的防水件(3);所述防水件(3)內設有電路板(4)以及發光板(5);所述防水件(3)設有包括固定部(31)以及透光部(32);所述電路板(4)設于固定部(31);所述發光板(5)設于透光部(32);所述底座(1)與頂蓋(2)之間設有顯露槽;所述透光部(32)設于顯露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在顯露槽處設有定位塊(11);所述透光部(32)設有與定位柱配合的定位槽(33)。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部(32)在定位槽(33)的兩側均設有發光腔(34);所述發光板(5)在兩個發光腔(34)內均設有發光件(5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貨車尾門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顯露槽包括第一顯露槽(21)以及第二顯露槽(22);所述第一顯露槽(21)與第二顯露槽(22)垂直設置;所述透光部(32)的數量為兩個;兩個透光部(32)分別設于第一顯露槽(21)與第二顯露槽(22);所述發光板(5)的數量為兩個;...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劉智,
申請(專利權)人:東莞富盛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新型
國別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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