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耳機,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出音口,所述出音口的中心軸線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彈性件,設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所述彈性件或所述殼體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
本專利技術涉及音頻設備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耳機。
技術介紹
隨著科技的進步,移動音頻設備的普及度越來越高,耳機作為移動音頻輸出裝置在人們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現在大多數耳機在佩戴過程中,其耳機殼體往往突出人耳的耳甲腔裸露于外部,容易造成耳機的滑落;為了改善耳機容易滑落的問題,較小尺寸以放入人耳的耳機應運而生,其設計尺寸大小往往不能適應人耳的耳甲腔的尺寸大小,要么太大頂住耳甲腔而造成對人耳的壓迫,要么太小沒有被耳甲腔頂住而容易滑落,使用極不方便。
技術實現思路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佩戴較為方便的耳機。一種耳機,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出音口,所述出音口的中心軸線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彈性件,設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所述彈性件或所述殼體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一種耳機,包括:殼體;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聽筒,所述聽筒固定設于所述殼體的一端,所述聽筒由彈性材料制成并可受耳道的擠壓變形,所述聽筒上設有出音口,所述聽筒內形成與所述出音口相通的出音通道,所述出音通道的延伸方向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一種耳機,包括:殼體;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聽筒,所述聽筒固定設于所述殼體的一端,所述聽筒上設有出音口,所述聽筒內形成與所述出音口相通的出音通道,所述出音通道的延伸方向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及耳機線,所述殼體的側面的中部開設有第一出線孔,所述耳機線穿過所述第一出線孔并與所述驅動單元相連,所述殼體及所述聽筒收容于使用者的耳甲腔之內,所述耳機線從使用者的耳屏和對耳屏之間穿過。上述耳機的殼體上設有彈性件,當耳機戴入人耳后,彈性件可相對于所述殼體受擠壓變形,從而使耳機的尺寸可以適應不同尺寸的人耳耳甲腔的尺寸,既不會對人耳造成壓迫,又能剛好地頂住耳甲腔,保證耳機佩戴過程中不輕易滑落。附圖說明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專利技術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專利技術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實施例的附圖。圖1為實施例一的耳機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圖1所示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圖3為實施例二的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圖4為圖3所示耳機的使用狀態圖;圖5為實施例三的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圖6為實施例四的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圖7為圖6所示耳機的另一個狀態的剖視示意圖;圖8為實施例五的耳機的立體示意圖;圖9為圖8所示耳機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10為圖8所示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圖11為圖9中第一殼體與第二殼體的另一個角度的立體放大示意圖;圖12為圖8所示耳機的使用狀態圖;圖13為圖8所示耳機的使用時的剖視圖;及圖14為實施例六的耳機的剖視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為了便于理解本專利技術,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耳機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耳機的首選實施例。但是,耳機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耳機的公開內容更加透徹全面。請參閱圖1和圖2,實施例一提供一種耳機100,包括殼體110、驅動單元120、彈性件140及耳機線殼160。殼體110的形狀大致為一端收縮的空心圓管。驅動單元120設于殼體110內。殼體110的一端設有出音口130。出音口130偏離殼體110一定角度設置,即出音口130的中心軸線與殼體110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α。夾角α滿足:30°≤α≤60°。由此可以保證當耳機100安置在使用者的耳甲腔之內時,出音口130可以正對人耳的耳道,從而為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聲音體驗。在本實施例中,夾角α為45°。彈性件140的形狀類似于膠囊的一部分,其設于殼體110遠離出音口130的一端。彈性件140可在外力的作用下發生變形,例如膨脹或收縮。本實施例中,彈性件140的材料為硅膠。在其它實施例中,彈性件140為可折疊塑料,或是其它軟性的具有彈性伸縮力的材質。彈性件140可與殼體110套接、卡接、粘接或一體成型。本實施例中,為了使得彈性件140能更好地與殼體110固定連接,殼體110與彈性件140卡接的外表面上設有凹槽111,彈性件140與殼體110套接的內表面上設有凸起141,凸起141卡設于凹槽111。反之,凹槽可以設置于彈性件140上,凸起可以設置于彈性件140上。本實施例中,彈性件140與殼體110之間還可以具有空隙142。空隙142之中可以填充空氣,也可以填充其他軟性物質,例如海綿、固體膠之類,以增加佩戴的舒適性。耳機線殼160設于殼體110上,且與出音口130相背而設。殼體110內的驅動單元120可通過耳機線161引出至殼體110外部。耳機線殼160可保護耳機線161,防止耳機線161受拉扯而斷掉。耳機線殼160為硅膠材質,以更好地抗拉扯。耳機線殼160的中心軸線與出音口130的中心軸線之間的夾角在100~130度之間。將耳機線殼160與出音口130相背設于殼體110同一端,且兩者具有夾角,且夾角剛好與耳道與耳屏間切跡之間的夾角匹配時,能達到最優狀態,即當出音口順利嵌入人耳耳道的同時,又能保證耳機線殼160與耳機線161順利從耳屏間切跡引出。如圖3所示,實施例二提供的耳機與實施例一的耳機100的結構大致相同,其區別在于,殼體110一端凸設有出音管150,出音口130設于出音管150遠離殼體110的一端。出音管150上還可設置單獨的聽筒170(見圖4)。出音管150的設置可以更好地使得聽筒塞入耳道,以保證密封性。請參閱圖4,當耳機100戴入人耳后,由于出音口130的中心軸線與殼體110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因此使得出音口130可以正對人耳的耳道,從而為使用者提供高質量的聲音體驗。另外,當耳機100戴入人耳后,整個殼體110和彈性件140剛好容納于耳甲腔內。通過在殼體110上設有可相對于殼體110受擠壓變形彈性件140,既不會對人耳造成壓迫,又能剛好抵住耳甲腔c,保證耳機100在佩戴過程中不滑落,從而使得耳機100可以適應不同尺寸的人耳的耳甲腔。再者,通過控制耳機線殼160的中心軸線與出音口130的中心軸線之間的夾角,使得耳機線殼160與耳機線161從使用者的耳屏a和對耳屏b之間穿過,從而使得整個耳機100的外表面完全貼合人耳的結構,在佩戴時不會造成任何不適。當向下拉扯耳機線161時,耳屏與對耳屏能夠抵住耳機,避免耳機100從耳甲腔中掉出,進一步提高了佩戴穩定性和使用方便性。請參閱圖5,實施例三提供的耳機200與實施例一的耳機100的結構大致相同,其區別在于,殼體210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殼體211和第二殼體212,驅動單元220設于第一殼體211內,出音管250設于第一殼體211遠離第二殼體212的一端上。彈性件240設置于第一殼體211和第二殼體212之間。本實施例中,彈性件240設于第二殼體212靠近第一殼體211的一端。當耳機100戴入人耳后,第一殼體211或第二殼體212受到擠壓時,彈性件240可發生彈性變形,從而使得第一殼體211與第二殼體212之間發生相對位移,并使得第二殼體212的末端與耳甲腔相抵。本實施例中,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出音口,所述出音口的中心軸線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彈性件,設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所述彈性件或所述殼體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
【技術特征摘要】
【國外來華專利技術】2015.09.21 CN 20152073397361.一種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所述殼體設有出音口,所述出音口的中心軸線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彈性件,設于所述殼體上,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所述彈性件或所述殼體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設于所述殼體遠離所述出音口的一端,并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與所述殼體之間具有空隙。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彈性件設于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之間。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一端設有出音管,所述出音口設于所述出音管遠離所述殼體的一端,所述耳機還包括聽筒,所述聽筒設于所述出音管上,所述聽筒由彈性材料制成,所述聽筒可受耳道的擠壓變形。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耳機線殼,所述耳機線殼設于所述殼體上,且與所述出音口相背而設。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整體容納于耳甲腔內。8.一種耳機,包括:殼體;驅動單元,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殼體內;及聽筒,所述聽筒固定設于所述殼體的一端,所述聽筒由彈性材料制成并可受耳道的擠壓變形,所述聽筒上設有出音口,所述聽筒內形成與所述出音口相通的出音通道,所述出音通道的延伸方向與所述殼體的中心軸線之間形成夾角。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整體容納于耳甲腔內。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殼體上的彈性件,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殼體上的彈性件,所述彈性件可受擠壓變形,所述殼體與使用者的耳甲腔相抵。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驅動單元設于所述第一殼體內,所述出音口設于所述第一殼體遠離所述第二殼體的一端上。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包括卡合部和與所述卡合部相連的擴音部,所述第一殼體與所述卡合部固定,所述彈性部套設于所述擴音部之上,所述擴音部上開設有第...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謝冠宏,胡擁輝,劉前龍,
申請(專利權)人:萬魔聲學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廣東;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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