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于約束法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該結構能夠有效降低軟土因水平擴散與攤平效應而造成的建筑物垂直沉降,大幅度提升了地基土的承載力。它包括地基外約束墻(1),基底(4)和筏板(5),基底(4)采用折板結構,設置于天然軟土地基(7)之上,基底(4)上設置有筏板,折板基底(4)與筏板(5)組成的基底結構與地基約束墻相連。本結構因采用非樁基結構,因此具有工程耗費小,周期短,適應性好的特點,能夠很好的解決深厚軟土地基的高沉降量問題。
【技術實現步驟摘要】
本專利技術屬于軟土地基結構領域,具體的說,是關于一種基于約束法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技術背景在建筑的地基結構設計中,如果地基的沉降量過大,不僅影響建筑物的使用,更威脅到結構的安全。就目前國內外已有的案例表明,樁基礎地基和天然地基均會出現沉降量超過2米的情況,特別是在地基偏軟偏厚的情況下,對建筑物的安全是非常危險的,沉降量也是當前國內外土木建筑工程學術界所公認的技術難題。以往的抗沉降地基技術和結構構建往往只考慮到了垂直方向的沉降和壓縮量,因此,即便采用了大量的樁基結構,在遇到深厚軟土的情況下,高沉降量依然不能避免,原因在于其忽略了軟土的水平擴散與攤平效應嚴重,且深樁基結構花費巨大,耗時較長,養護復雜。同時,傳統的平面筏板基礎雖然能夠減輕不均勻沉降對建筑物帶來的影響,但對建筑物在水平力(地震力和風力)作用下的嵌固力和穩定性的提高并沒有太好的效果。
技術實現思路
本專利技術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的抗沉降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新的,能夠適應深厚軟土環境的抗沉降地基結構,且能夠達到充分利用現場的現有條件,降低建造費用,縮短工期的目的。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專利技術的地基基礎結構,是一種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該地基基礎結構包括:地基外約束墻1,基底4和筏板5 ;其特征在于,基底4采用折板結構,設置于天然軟土地基7之上,基底4上設置有筏板,折板基底4與筏板5組成的基底結構與地基約束墻相連,框架柱8設立在基地結構之上。外約束墻可以直接利用坑基的坑壁支撐結構,或者對坑壁進行加固從而加以利用。前述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可以設置與基底4連結的內約束墻2,內約束墻交錯布置,與外約束墻I構成分區約束基礎。前述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外約束墻I和內約束墻2采用非樁基結構,如粉噴墻或地下連續墻。前述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筏板5為空腹式筏板。所述的空腹式筏板是指將普通實心筏板設計成中空式的筏板,既減輕了基礎自重,也増強了基礎剛度,也就相對提高了天然地基的承載力,減少了其沉降量。前述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外約束墻I形狀根據坑基形狀可為方桶形或圓筒形等其他形式的桶形形狀。與現有技術相比,在深厚軟土條件下構建的地基結構,現有技術無法防止軟土的水平擴散與攤平效應帶來的大沉降量,且施工耗費大,時間周期長。本專利技術提供的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發揮了折板式基底對地基承壓力的反射擴散作用,改變了垂直受壓的主導方向,也就是大幅度降低了垂直壓力的力度,提升了水平擴散(擠脹)力的力度,其取得的實質性效果就是大幅度提升了地基土的承載力,減小了沉降量;且利用現場已有的坑基墻面作為地下約束墻,對于面積較大的地基采用地下非樁基墻面結構分區約束,能夠有效的抵抗軟土水平擴散與攤平效應帶來的沉降,降低了工程的耗費,減少了工程的時間周期,能夠達到良好的技術效果和經濟效益。【附圖說明】 本說明書包含4幅附圖:圖1是本專利技術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是沿圖1中A-A線的俯視剖面圖;圖3是本專利技術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圖4是沿圖3中B-B線的俯視剖面圖。圖中構件、部件名稱及所對應的標記:外約束墻1、內約束墻2、地下室外墻3、折板基礎4、筏板5、地下室6、深厚軟土地基7、框架柱8。【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專利技術進一步說明:參照附圖1和附圖2,地基面積較小的情況下,本專利技術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包括:直接利用前期深基坑施工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坑壁支撐(或對支撐進行粉噴加固)作為外約束墻1,在深厚軟土天然地基上采用筏基結構,包括折板基底4和空腹筏板5,該筏基結構與外約束墻I連結,外約束墻I能夠約束軟土的水平擴散作用(或稱側向膨脹作用),從而減小了垂直沉降量,而折板基底3對地基承壓力的反射擴散作用,改變了垂直受壓的主導方向,降低了垂直壓力的力度,提升了水平擴散(擠脹)力的力度,實質性效果就是提升了地基土的承載力,減小了沉降量;將普通實心筏板設計成空腹式筏板,既減輕了基礎自重,也増強了基礎剛度,也就相對提高了天然地基的承載力,減少了其沉降量。參照附圖3和附圖4,在地基面積較大的情況下,為了更好的現實本技術的目的,在前述結構的基礎上,增加地下內約束墻2的結構,內約束墻2可采用鋼筋混凝土地下連續墻的施工方法實施,內約束墻2按照需要可垂直交錯布置,將面積較大的地基分成若干個區域,內約束墻的上端與折板基底4連結。分區布置的的內約束墻2與外約束墻I結合能夠更好地實現對深厚軟土地基的水平約束效果,控制垂直沉降量。【主權項】1.一種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該地基基礎結構包括:地基外約束墻(I),基底(4)和筏板(5);其特征在于,基底(4)采用折板結構,設置于天然軟土地基(7)之上,基底(4)上設置有筏板(5),折板基底(4)與筏板(5)組成的基底結構與地基外約束墻⑴相連。2.根據權利要求1所屬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可以設置與基底(4)連結的內約束墻(2),內約束墻交錯布置,與外約束墻(I)構成分區約束基礎。3.根據權利要求2所屬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外約束墻⑴和內約束墻(2)采用非樁基結構,如粉噴墻,地下連續墻。4.根據權利要求1所屬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筏板(5)為空腹式筏板。5.根據權利要求1所屬的地基基礎結構,其特征在于外約束墻(I)形狀根據坑基形狀可為方桶形或圓筒形等其他形式的桶形形狀。【專利摘要】本專利技術公開了一種于約束法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該結構能夠有效降低軟土因水平擴散與攤平效應而造成的建筑物垂直沉降,大幅度提升了地基土的承載力。它包括地基外約束墻(1),基底(4)和筏板(5),基底(4)采用折板結構,設置于天然軟土地基(7)之上,基底(4)上設置有筏板,折板基底(4)與筏板(5)組成的基底結構與地基約束墻相連。本結構因采用非樁基結構,因此具有工程耗費小,周期短,適應性好的特點,能夠很好的解決深厚軟土地基的高沉降量問題。【IPC分類】E02D27/34, E02D27/01【公開號】CN105569065【申請號】CN201410537812【專利技術人】謝牧馳 【申請人】湖南征馳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申請日】2014年10月13日本文檔來自技高網...
【技術保護點】
一種消減深厚軟土地基沉降量的地基基礎結構,該地基基礎結構包括:地基外約束墻(1),基底(4)和筏板(5);其特征在于,基底(4)采用折板結構,設置于天然軟土地基(7)之上,基底(4)上設置有筏板(5),折板基底(4)與筏板(5)組成的基底結構與地基外約束墻(1)相連。
【技術特征摘要】
【專利技術屬性】
技術研發人員:謝牧馳,
申請(專利權)人:湖南征馳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類型:發明
國別省市: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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